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示范创建)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2号)文件,为顺利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经研究,拟下拨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202.12万元,具体金额如下:
一、潭头镇文石村,登文道多元文化创意空间打造项目,计划总投资27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250万元,专项资金从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102.12万元。
二、营前街道长安村,长安农创产业园、树葡萄种植及配套设施项目,计划总投资71万元,其中专项资金65万元,专项资金从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50万元。
三、营前街道长安村,长安不夜城文创园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0万元,其中专项资金66万元,专项资金从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中列支50万元。
现对下拨资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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