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根据各镇村实际和结余资金情况,经各相关镇村申报,2023年实施市级乡村振兴结余项目7个(具体情况见附件),目前,各镇村结余资金项目均已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经研究决定,拟安排下拨剩余结余资金290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见附件),现对下拨资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附件:2023年市级乡村振兴项目(结余资金)补助资金分配表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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