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4年省级示范镇(村)创建及市级星级村项目启动资金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4-09-19 10:09 浏览量: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和《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长委振兴办〔202460号)有关规定,为确保长乐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现安排下拨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及市级乡村振兴星级村项目启动资金共计1592.835万元,其中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创建项目启动资金1192.835万元(详见附件1),市级乡村振兴星级村项目启动资金400万元(详见附件2)。现对下拨资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附件

1.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创建启动资金分配表

2.2024年乡村振兴星级村项目启动资金分配表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

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创建

启动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乡(街道)

示范镇(村)

专项资金总额(万元)

启动资金(万元)

资金来源

1

鹤上镇

新览村

570

160.335

省级衔接资金

2

鹤上镇

东平村

240

60

省级资金

3

罗联乡

马厝村

800

200

省级资金

4

潭头镇

文石村

520

130

省级资金

5

漳港街道

龙峰村

520

130

省级资金

6

猴屿乡

张村

175

43.75

省级资金

7

古槐镇

青山村

165

41.25

省级资金

8

古槐镇

屿北村

270

67.5

省级资金

9

古槐镇

屿南村

50

12.5

省级资金

10

梅花镇

梅新村

520

130

省级资金

11

营前街道

湖里村

300

75

省级资金

12

营前街道

长安村

235

58.75

省级资金

13

航城街道

琴江村

35

8.75

省级资金

14

猴屿乡

猴屿乡

300

75

省级资金

合计

4700

1192.835


附件2

2024年乡村振兴星级村项目启动资金分配表

序号

镇、乡(街道)

专项资金总额

(万元)

启动资金

(万元)

资金来源

1

江田镇

江田村

200

50

市级资金

2

潭头镇

二刘村

200

50

市级资金

3

潭头镇

文石村

200

50

市级资金

5

罗联乡

马台村

200

50

市级资金

6

航城街道

五竹村

200

50

市级资金

7

古槐镇

屿南村

200

50

市级资金

8

金峰镇

前林村

200

50

市级资金

9

漳港街道

仙岐村

200

50

市级资金

合计

1600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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