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下达猴屿乡2020年市级试点乡镇(结余资金)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3-12-13 09:37 浏览量:

猴屿乡为2020年市级试点乡镇(省级特色乡镇),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2020年猴屿乡结余资金将继续用于猴屿乡2023年试点乡镇项目(结余资金)建设,根据2023年猴屿乡市级试点乡镇项目建设情况,下拨回收的40万元专项资金给猴屿乡,专项用于市级试点乡镇(省级特色乡镇)项目。

现对下达资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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