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下拨2020年新建设施温室大棚福州市级奖励资金(第二批)和2022年新建设施温室大棚福州市级奖励资金的公示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4-02-07 11:15 浏览量:

2020年,我区共有10家农业企业(合作社)新建省级设施温室大棚,共实际验收面积为1015.41亩,所需省级专项补助资金4665.21万元,市级按省级补助资金的40%予以配套补助,共需市级奖励资金1866.084万元;2022年已下拨第一批市级奖励资金695.58万元。2022年,我区共有2家农业企业(合作社)新建省级设施温室大棚,共实际验收面积为107亩,所需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05.938万元,市级按省级补助资金的40%予以配套补助,共需市级奖励资金82.3752万元。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文件《关于下达2020-2022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市级配套奖励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3]111号)的精神要求,现针对2020年和2022年新建并通过验收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所需市级资金按比例进行安排。此次专项资金共安排1252.8792万元,其中2020年的10家企业安排市级资金1170.504万元;2022年的2家企业安排市级资金82.3752万元(详见附表12)。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长乐区新行政中心7号楼),联系电话:0591-27528990

 

附件

1.2020年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市级配套奖励资金(第二批)

2.2022年新建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市级配套奖励资金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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