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4〕46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的文件要求,我局组织辖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经审核,在2024年度补助周期内(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通过11家畜禽养殖场的补助申请(详见附件),共计补助15.58008万元。补助经费省级以上财政补助80%,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10%。省级以上财政补助12.464064万元、福州市级财政补助1.558008万元、区级财政补助1.558008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长乐区新行政中心7号楼),电话:0591-28886050。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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