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扶持种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农规〔2023〕2号)、《福州市种子服务站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级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通知》(榕种站〔2024〕1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始组织2024年度福州市市级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本地生态气候条件、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科学选择品种,认真做好市级农作物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核心展示示范片点的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拟建立水稻、旱作、蔬菜等农作物新品种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片(点)各1-3个。
二、经费补助方式及标准
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每个展示点面积5亩以上,展示品种10个(含)以上,拟补助3万元。
农作物新品种示范推广补助标准:大田作物新品种每个示范片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示范品种1-3个,拟补助5万元。
补助主要用于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投入补贴;试验、鉴定、展示示范田间操作、观察记载的人工费用;现场考察、技术培训以及引进、展示、示范、推广、宣传等有关的其他支出费用。
三、申报办法
1、申报主体:全区各乡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有意向实施上述项目的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材料:包括2024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表、耕地承包合同(或土地流转协议)、营业执照、项目实施地块“天地图”截图等,材料一式两份,A4纸复印(打印),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3、申报时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通知辖区农业经营主体。申报主体应于2024年2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长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种子科,电子版发邮箱clqzzk@163.com。联系电话:0591-28922135。
4、项目实施内容、补助标准等以福州市下达文件为准。
四、其他事项
实施主体应接受长乐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种子科指导,实施相关项目。项目实施地块要求土地平整、排灌良好,肥力中上均衡,交通方便,辐射面广。每个展示示范片(点)应在醒目位置树立展示示范牌,标明面积、品种、实施单位、技术指导单位等信息。实施主体应安排专门人员全程观察记载数据,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并及时提供记载数据、项目实施过程照片、项目总结及农用物资购买发票等材料。
附件:2024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表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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