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制定《长乐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依据、标准以及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确保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2021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1175 万元。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 202 万元。落实上级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八条措施,鼓励双季稻种植、发展再生稻、鼓励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作物,拨付资金525.2082万元。做好库区移民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拨付移民直补资金 22.56 万元。
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1-10月,省市区三级共安排乡村振兴试点试范资金 9003.13 万元,用于支持打造 27 个省、市级试点村、3个实绩突出村和 2 个省级试点镇项目建设。统筹资金 423.23 万元,支持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为我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活力。
三是直达资金有效落地。深刻贯彻落实直达资金相关会议部署,扎实做好我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截至目前,共安排惠民惠企直达资金共计32701.37万元,其中中央安排资金22811.37万元、地方安排9890.0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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