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1〕38号)文件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区202万元用于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以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
我区根据今年7月10日前水稻、玉米、大豆、马铃薯(2021年春季收获)和甘薯等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晚稻已播种育秧的,按照不同育秧方式相应测算成大田种植面积)为依据,由村(居)委会申报、各镇乡(街道)汇总各村(居)上报实际种粮农民信息和补贴面积等数据,经统计全区实际种粮面积66024.59亩,将标准定为30.6元/亩,共发放2020352.45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调用352.45元。
附: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分配方案表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