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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长乐市旅游事业局预算说明
来源:长乐市旅游事业局 2024-08-28 14:29 浏览量:

  2017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乐市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 ;旅游行业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旅游局包括秘书科、行业指导科、市场开发科、质检科4个科室及旅游服务中心一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乐市旅游局

财政核拨

10

10

旅游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4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长乐市旅游局围绕主要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2017年,旅游局主要任务是:景区提升及要素建设,协助景区完成规划、编制评审工作;指导A级景区提升创建工作;规范行业标准及市场秩序;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促指导星级酒店落实各项目标。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7年,旅游局收入预算上报数为174.3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4.3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5.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06万元,公用支出34.4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74.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05.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4.0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支出。

  (三)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8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拍摄旅游风光片、会议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8%,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接待标准。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附件:2017年长乐市旅游局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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