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乐市旅游局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长乐市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旅游规划并组织实施 ;旅游行业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旅游局包括秘书科、行业指导科、市场开发科、质检科4个科室及旅游服务中心一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长乐市旅游局 |
财政核拨 |
11 |
11 |
旅游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4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长乐市旅游局围绕主要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2014年,旅游局主要任务是:景区提升及要素建设,协助景区完成规划、编制评审工作;指导A级景区提升创建工作;规范行业标准及市场秩序;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促指导星级酒店落实各项目标。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4年,旅游局收入预算上报数为111.8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1.8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7.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9万元,公用支出12.38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11.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7.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二)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8.8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费支出。
(三)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2.3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四)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4年预算安排3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接待、拍摄旅游风光片、会议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预算安排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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