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2018年度福州市长乐区委统战部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长乐区委统战部 2019-09-07 13:29 浏览量: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8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按照《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批复 2018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长财决〔201929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福州市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重大的方针、政策,按照了解情况、掌握政策、调整关系,安排人事的方针,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联系全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福州市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全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健全参政党机制;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生活条件。

    (三)负责联系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及促进长乐经济发展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及海外航籍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与台湾有关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改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考察、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及政府职能部门实职的安排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关系的发展。

(六)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联系海内外有关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建议,参与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

(七)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情况,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八)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镇乡以及有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协调党委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负责全市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并指导市工商联、侨联等有关团体的工作。

(十)在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和相关干部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搞好市委统战部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

(十一)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乐区统战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长乐区委统战部

财政全额拨款

 11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委统战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福州市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创新思路发挥优势,加强建设增强素质,打造品牌彰显价值,不断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开创我区统战工作新局面。

(一)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一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进一步夯实。紧扣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组织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非公经济人士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通过开展统一战线服务新长乐建设主题活动、提振精气神 建设新福州 当好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座谈会、邀请10多名民主党派、非公经济人士、港澳台及海外乡亲畅谈我与改革开放40周年等报道活动等10多场各具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为服务长乐各项事业发展广泛凝聚人心和力量。

二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举办2018统战工作培训班,组织区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37人赴浙江大学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大党外干部的推荐使用力度,通过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选派5名党外代表人士到商务局、民宗局、林业局、科技文体局等政府工作部门进行挂职锻炼,同时首次打破我区党外干部使用一副到底的局面,在干部调整中,1名党外干部担任区审计局的正职领导。目前有8个政府组成部门的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党外干部,占部门总数的32%,比去年提高11%。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

一是积极为新长乐建设献计出力。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广聚人才、广集智慧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支持他们紧紧围绕滨海新城建设、补齐民生短板、撤市设区后长乐如何发展重点课题开展调研,直接目前全区党外人士共上报200多篇建言献策信息,其中20多篇被中央统战部、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市政协等部门采用,截止今年6月份建言献策成果转化率位列全市第三名。

二是发挥优势招商引资。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优势,借助异地商会、港澳台及海外乡亲社团平台作用,积极宣传我区优越的投资环境、优惠政策和投资项目,吸引域外企业家来航考察投资。今年,我区统战系统各单位共收集项目线索13个,其中落地项目3个,总投资额14.3亿元,超额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三是合力助推脱贫攻坚。以海西春风·春雨·光彩行动、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活动为平台,引导我区非公企业家、海外侨胞、宗教界人士参与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开展扶贫济困、光彩助学等活动,今年以来累计捐资达500多万元。同时组织统战系统部门、其他异地商会、海外侨团等为漳县困难学生捐资助学,共帮扶困难学生42名。

四是积极构建”“政商关系。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政商关系良性互动,做到政商之间既团结协同、亲切亲密,又清白干净、清纯清爽,促进政府廉洁、企业规矩,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共同研究、制定《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对政府和企业行为进行了有效规范,同时鼓励双方亲切交往,营造健康清爽的经济发展环境,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将于近期进行联合发文并建议两办转发。

(三)民族宗教领域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累计推出各类相关新闻报道12篇,悬挂宣传标语15条、展出宣传展板20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切实筑牢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推动我区党员干部与长乐华侨新疆班学生开展认亲戚走亲戚结对子活动,形成党员干部与新疆学生认亲戚走亲戚帮亲戚的长效帮扶联系工作机制,为新疆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二是切实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在全区范围开展党员、干部信教问题排查处理回头看工作;积极向区委汇报天主教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与公安、国保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针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天主教地下教会等举办的非法宗教活动等,都预先掌握动态提前介入、严密部署,协同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教育、疏导、告诫、巡查、监控等防范工作,确保对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做到早发现、早部署、早防范、早制止。同时根据上级统战部门部署对进行约谈、敲打、告诫我区10名地下天主教神甫,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宗教环境。在全区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场所活动,通过举办升国旗仪式、宣讲党的十九大报告、各级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新修订版《宗教事务条例》等,不断增强全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三是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一寺一品品牌建设为抓手,引导各宗教场所通过弘扬传承中国传统文化,构建自己的宗教文化品牌,目前圆觉之光书画笔会、德成读书会等文化品牌已然成为长乐宗教界的亮点,在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提升法治化水平等方面产生广泛影响,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长乐基督教两会还以讲道交流会的形式讲好长乐故事,教牧人员通过宣讲长乐社会和谐、宗教和顺故事、家庭孝顺故事,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中华孝道文化发扬光大。

四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邪教工作。7月13日以来,区民宗局联合区委防范办,在我区四大宗教协会开展反邪教工作座谈会及签名仪式,并特邀福州市反邪教协会副会长李明耕做题为《发挥宗教文化优势,抵御邪教渗透侵蚀》的专题讲座,以及在各宗教场所悬挂80多条宣传横幅,制作90多个专题宣传专栏,切实发挥宗教组织传导优势、宗教专业知识优势以及多元文化互动优势,引导我区信教群众认清邪教危害,团结起来旗帜鲜明地抵制与反对邪教。

(四)港澳台海外联谊工作

一是成功召开长乐区海外联谊会第三届理事大会。围绕共叙乡情·同筑梦想主题,成功举办长乐区海外联谊会第三届理事大会。此次会议是近年来我区团结凝聚海内外长乐乡亲最大的一次盛会,共有来吃海内外1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300多名长乐乡亲回乡参会。通过此次会议广泛宣传长乐区的优良环境和优惠政策,积极引导联谊会理事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荟萃和实力雄厚的优势,为长乐中心工作助力添彩,为滨海新城建设多作贡献。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自美国、英国、法国、马来西亚、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海外社团、侨亲700多人次来航交流访问,并通过参观考察、座谈交流等形式,进一步增进了海内外各界人士对长乐的了解。

二是顺利完成香港专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区委统战部领导共6次赴香港开展专项工作,3月份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动员、组织在港长乐乡亲开展专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交代的任务。8月4日,由区政协主席陈增国带队赴香港参加香港长乐联谊会创会十周年暨第六届理事会就职庆典并与联谊会新一届骨干、港区长乐政协委员、在港知名乡亲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有力地夯实和拓展了对香港工作的基础。

三是扩大航台联络交流。立足临台近马的特殊地理资源优势,以琴江满族村申报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及潭头镇岭南村申报闽台交流合作对接示范点为契机,通过民间信仰、宗亲恳谈、姓氏文化交流等活动,助推两岸人文深度交往融合。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航交流的台湾各界人士6批、约212人次。邀请60名第一次来大陆的台湾青年来航联谊互动,并为台湾青年来航实习、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截至目前有台湾青年在航实习12人,就业10人,创业5人。

四是切实维护港澳台侨人士合法权益。继续推动统一战线暖心工程,充分发挥长乐区侨联法顾委、长乐区委台办涉台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长乐区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长乐区侨联涉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今年来共调解涉台、涉侨纠纷6起,接受法律咨询30人次,切实维护了在航港澳台及海外乡亲的合法权益。

(五)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一是成立长乐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为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管理和引导,今年2月,依托区海联会推动成立了长乐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为福州市第二家县(区)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通过组织活动、开展培训、交流座谈等方式,加强联系,掌握情况,增进了解,不断夯实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基础。

二是打造尚迁书院工作品牌。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整体素质,积极打造了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基地尚迁书院,邀请各领域专家学者,通过培训会、座谈会、学术报告会等形式,帮助新阶人士了解各行业技术领域的各项动态、技术发展、市场需求、最新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尚迁书院每半个月邀请专家做专题讲座,收到新阶人士的广泛欢迎,累计有300多名新阶人士聆听讲座。特别是3月,邀请了福州市国税局所得税处吴晓岚副处长和福州市国税局货物劳务处胡柳副处长来我区做所得税税收优惠及汇算新报表变化解读增值税税收优惠解读的专题讲座,不仅有新阶人士参加,我区许多非公经济人士也专程到场聆听,受到广泛欢迎。

(六)统战部自身建设工作

一是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区委统战部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博那德科技园低碳建筑生产一体化、宝达体育产业、腾盛体育产业等3个项目,实地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乡镇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其中博那德科技园低碳建筑生产一体化项目第三季度目标任务提前完成,得到了福州市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督查组的肯定。

二是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结合·开展以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为主题的庆祝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邀请区委党校老师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专题党课,通过学习提升党员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区委统战部还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向部机关党员干部发放《三十讲》等学习材料,全年共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基本知识测试活动5次,做到以考促学、以考敦行,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到日常学习工作中。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区委统战部积极组织部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开展提振精气神、建设新福州、争当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福州市委市政府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招商2018行动、滨海新城建设和老城区功能提升等重点工作,以督查考核为抓手,层层倒逼、一线考察、领导带头、率先垂范,不断提振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形成统一战线立足全局、团结协作、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工作格局。

四、2018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长乐区统战部年初结转和结余68.11万元,本年收入321.37万元,本年支出309.6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9.88万元。

(一)2018年收入321.37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303.27万元,下降48.5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21.3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8年支出309.60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317.44元,下降50.63%,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0.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99.04万元,公用支出11.64万元。

2.项目支出98.9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09.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17.44万元,下降50.6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8年宗教工作专项支出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下拨宗教专项工作费用的减少。

(二)2018年行政运行支出210.68万元,比与2017基本持平。

(三)2018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5.6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14.70万元,下降24.36%,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下拨长乐香港联谊会10万元。

(四)2018年其他统战事务支出45.29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303.89万元,下降87.03%,主要原因是2017年拨香港长乐联谊会300万元,2018年无此项拨款。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6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0.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8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1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38万元,主要用于赴香港开展香港工作的差旅费用等。2018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5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与2017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412%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因公出国()的人数及次数增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2.0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7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0%64.81%,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全部上交统一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5.80万元。主要用于对海外人士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港澳台联谊活动的接待费用,累计接待17批次、接待总人数397人次。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23.67%,主要是:公务接待人次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1.37%,主要是:三公经费的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共对2018年8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资金99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简易自评项目8个,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详见附件。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1 2018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8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8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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