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2018年度福州市长乐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决算
来源:长乐区科协 2019-09-06 19:27 浏览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科协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繁荣学术园地,促进学科发展与知识创新。

(二)按照国家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具体拟定和实施区科协系统科普工作计划;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推广先进技术。

(三)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事迹,举荐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工作者服务工作。

(四)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努力建言献策,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五)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术交流水平。

(六)承办上级科协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区科协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市长乐区科学技术协会

 全额拨款

5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8年,区科协部门主要任务是: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四服务一加强”职能,积极动员全区广大科技工作者、科协系统干部职工、科普志愿者,开展科技创新、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人才举荐、开放合作、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公众科学素养,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智力优势,稳步推进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工作

继续推进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认真做好2018年福州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推荐申报工作。今年,长源纺织获评2017年度省示范院士专家工作站授牌,恒申合纤科技有限公司获评2018年省院士工作站授牌,闽江河口湿地管理处获省级院士工作站重新认定。福建鑫港纺织机械有限公司获评福州市第八批院士(专家)工作站。目,我区共有省、市院士(专家)工作站26家。

(二)发挥地域优势,认真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根据省、福州市科协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相关文件精神,与财政部门联合在全区范围着力培育发展潜力较大、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单位(个人)参与推荐国家级、省级、福州市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工作。组织推荐吴航街道胜德社区参加2018年福州市社区科普标准化建设项目评选。推荐潭头镇福星渔业协会参加2018年省示范农技协项目评选;推荐梅花镇梅新村参加2018年省科普示范村项目评选;推荐吴航街道三峰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参加2018年省示范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项目评选。这些工作提升了农村科普惠农、社区科普益民工作水平和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为开创我区城乡科普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实施《纲要》

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继续履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组织召开了相关会议,并认真做好全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全科”各成员单位间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其自身职能作用,认真抓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工作,进一步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城镇劳动人口、社区居民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五大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以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确保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科普宣传活动

1、大力提升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三下乡”活动,2月1日,“三下乡”活动在潭头镇大宏村、首占镇珠湖村成功举行,取得了良好的科普宣传效应。3月23日,联合区气象局、长乐华侨中学共同举办的2018年“世界气象日” 主题科普活动,此次科普活动既有动手操作,又极具趣味性、互动性,以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孩子们读懂气象、了解气象。科技活动周期间,联合地震办等单位在附小一分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及科普宣传活动,全校师生2500多人参加演练;联合长乐七中开展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向师生们展示了数学思维、机械转动、电磁现象、运动与力、视觉体验等十几种科教产品。充分调动社会团体参与科普宣传活动,于6月30日联合青少年科技艺术协会于成功举办了以“我与地铁的第一次约会”为主题的夏令营活动;8月21日,组织我区学生参加“2018年福州市社区青少年科学工作室夏令营活动”, 本次比赛,我区参赛选手喜获佳绩,其中,少儿组演讲比赛一等奖;电子百拼二等奖;机器人工程赛三等奖。9月全国科普日活动期间,围绕2018年全国科普日“创新引领时代、智慧点亮生活”主题,提前谋划、精心组织,推动学会(协)会(老科协)、社区(三峰社区)、基地(溪湄农业、钦农合作社)、学校(侨中)、企业(长源纺织)以“全国科普日”活动为契机,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活动实效,扎实推进科普工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真正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10月20日,联合社科联等单位在冰心公园开展2018年长乐区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向群众宣传健康生活、反邪教等内容。

2、大力开展创新科普宣传活动。不断创新科普宣传工作方法与方式,充分利用科普E站、手机短信、大型LED灯箱屏幕、网络等现代大众传媒开展科普宣传,着力提高科普宣传的公众知晓率与参与度,进一步形成人人了解科普、关注科普、感受科普、参与科普的新局面。在《长乐热线》网“科普专栏”上及时报道全区科普活动和播放各类科普公益广告宣传;推进科普e站建设,以建设科普中国乡村、社区和学校e站建设为抓手,以科普传播平台建设为载体,强化科普服务精准推进,推动科普工作创新发展,助推公民科学素质进一步提升。新增师范附小、吴航中心小学、侨中科普中国校园e站3个;营前街道长安村、梅花镇梅新村科普中国乡村e站2个;胜德社区、仁辉社区科普中国社区e站2个以及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科普中国e站1个。

)举荐各类人才,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

做好各类人才的举荐工作,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积极性,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推荐福建鑫港纺织机械董事长郑依福高级工程师,长源纺织陈安邦副总工程师参与第六届福建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评选工作。推荐老科技工作者刘德经所著《西施舌幼虫附着变态及胚后发育的研究》、汤惠如所著《水韵.水魂.水文化》两篇论文参与福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活动。推荐科技工作者林长善等作为区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

)认真履行“科技工作者之家”职能

不断密切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科技工作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增强科协组织对科技工作者的凝聚力、吸引力。组织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宣传活动,利用科协动态、科协网站等举荐宣传各类优秀科技人才工作,为科技工作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2. 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

3. 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9.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详见附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区科协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61.57万元,本年收入382.28万元,本年支出321.3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53万元。

(一)2018年收入382.28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88.64万元,增长30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1.9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30万元。

(二)2018年支出321.33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21.48万元,增长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2.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1.86万元,公用支出10.85万元。

2.项目支出218.62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1.3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48万元,增长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60701机构运行102.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二)2060702科普活动12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4万元,下降29.51%。主要原因是部分科普设施建设及活动项目未完成,经费未拨付到位。

(三)2060799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90%。主要原因是下拨上年度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经费

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5.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43万元,增长1064%。主要原因是支付十洋国际城办公室租赁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9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33万元,同比增长45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省市科协调研考察及日常科普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批次、接待总人数17。与2017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450%,主要是:比上年多接待一批次省市科协考察验收工作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度,本单位无应监控、自评项目。

 2018年,共对2018年4个项目实施绩效监控,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88.48万元。

 2019年,共对2018年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88.48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简易自评项目4个,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详见附件。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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