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乐区财政局汇总,2022年区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714.1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支出140.2万元,增长8.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区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92.6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636.84万元,车辆购置42辆,为购置执法车辆20辆、公务用车22辆。与2021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04.05万元,增长19.5%。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5.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83辆,与2021年相比,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19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62.33万元,增长7.0%,主要是车辆燃油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21.5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74批次,7560人次,与2021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4.14万元,下降16.6%,主要是2022年我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缩减,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持续下降。
附件:2022年长乐区“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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