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乐区财政局汇总,2020年区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994.9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少支出167.41万元,下降14.4%。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区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9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33.93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原则,疫情等原因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国出境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17.1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373.52万元,车辆购置22辆,为购置执法车辆14辆、公务用车4辆、工具车4辆。与2019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167.82万元,增长81.6%。
2、公务用车运行费543.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76辆,与2019年相比,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3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192.97万元,下降26.2%,主要是公车改革效果明显,公务车辆运行费持续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77.8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91批次,9345人次,与2019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08.33万元,下降58.2%,主要是2020年我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公务接待费得到有效缩减,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持续下降。
附件:2020年长乐区“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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