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乐区2017年度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长乐区财政局 2018-08-02 10:00 浏览量:

  届人大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长乐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17年度区财政决算已经汇编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促进民生改善,更加注重预期引导,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1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及其平衡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7.45%,完成年度预算(59.61亿元)109.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3亿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1.9%,完成年度预算(39.97亿元)的106.2%;上解中央收入22.6亿元,比上年增长36.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7亿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等,下同),比上年增长29.6%,剔除上年结转及省市专项后,本级财力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6.9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7.11亿元)的99.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与上级财政结算后,201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3亿元;加: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0.90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4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7.23亿元, 调入资金6.9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4.12亿元,乡镇专户调入0.35亿元)收入总计72.81亿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87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 4.01亿元,调出资金0.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5增设预算周转金-1.5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6亿元,支出总计69.83亿元。收支相抵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滚存结余2.97亿元 

  2017年滚存结转下年的项目资金2.97亿元,主要结转项目为:省市专项结转1.99亿元,乡镇专项结转0.47亿元,服务业等企业发展基金、教育建设支出等专项资金结转0.51亿元。 

  2017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亿元,201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6亿元,2017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平衡预算2.46亿元,2017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0.1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及其平衡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2.61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完成年度调整预算(33.23亿元)98.1%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2.08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剔除省市专项(0.13亿元)后,本级预算安排的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31.95亿元,完成本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31.39亿元)101.8%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32.61亿元加:上年结余3.4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1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入0.34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36.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2.08亿元加: 政府性基金调出4.1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36.20亿元。收支相抵,2017年政府性基金结余0.28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到下年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及其平衡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8万元,加:上年结余1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353万元。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万元,收支相抵,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终结余272万元。 

  4基金收支执行平衡情况 

  2017年社基金收入9.63亿元,加:上年结余4.68 亿元,社基金收入14.31亿元;2017年社基金支出7.82亿元,收支相抵后基金结余6.49亿元。 

  2017年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7年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以内安排预备费10000万元,2017年共动用预备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海漂垃圾处理、黄标车提前淘汰、二维码门牌、渔港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其中主要是:农林水支出163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2万元。 

  2017年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共争取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资金11.46亿元,比上年(10.13亿元)增加1.33亿元,增长13.1%。其中: 

  1争取返还性收入及一般转移性收入5.68亿元,比2016年(5.45亿元)增加0.23亿元,增长4.2%。返还性收入及一般转移性收入主要作为财力性补助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平衡及根据资金用途用于农村税费改革镇村运转经费补助、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支出。        

  2争取专项补助资金5.78亿元,比2016年(4.68亿元)增加1.1亿元,增长23.5%。专项补助资金主要是按照专项补助资金规定用途进行专项使用。 

  、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情况 

  2017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出保障力度,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科教文卫、农林水、社保、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住房保障等9大类支出共计45.34亿元,比2016年(36.52亿元)增长24.2%,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长幅度。 

  教育支出12.13亿元,增长7.5%。主要用于支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及“校安工程”建设;实行高中阶段免学费入学,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健全城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支持学前教育、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校园安保、校车安全工程;支持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改善办学条件。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1亿元,增长103.4%。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行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农村电影放映;支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保障新区体育中心等场馆建设投入。 

  科学技术支出0.63亿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普宣传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扶持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创新平台、重大专项和基础研究等,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开展重点实用技术培训。 

  农林水支出5.97亿元,增长35.3%。主要用于幸福家园工程建设;兑现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补贴,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加快都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实施水库、水闸、海堤除险加固工程;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发展;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施精准扶贫、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亿元,增长14.7%。主要用于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弱势群体就业援助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设和运营农村幸福院,建设规范化避灾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21亿元,增长24.1%。主要用于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实施医疗救助;实施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标准化配置和建设,支持全市医院网络信息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保障长乐区空港医院、长乐区医院外科大楼等建设投入 

  节能环保支出2.32亿元,增长42.7%。主要用于支持节能技改、节能产品应用、淘汰落后产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加大环保设施运行及监测投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着力进行畜禽污染拆迁整治支持创建国家级生态市。 

  城乡社区支出9.66亿元,增长48.8%。主要用于支持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推动城乡社区路网建设和环境整治,保障新区道路建设、污水管网工程建设、洞江湖公园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万沙垃圾堆场综合处理等项目建设投入 

  住房保障支出0.33亿元,增长173.8%。主要用于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公用租赁房管理维护,支持农村危房改造 

  、政府性债务收支情况 

  2017年初政府性债务余额34.98亿元(其中:地债置换债券以及BT债务34.86亿元外债及国债转贷等0.12亿元),2017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23亿元,2017年归还政府性债务0.08亿元归还以前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及世行贷款841万元),收支相抵后2017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42.13亿元(其中:地债置换债券以及BT债务42.04亿元外债及国债转贷等 0.09亿元) 

  2017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1.支持转型升级,助推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进一步用好用足政策资源,支持经济转型升级,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严格执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快速兑现各项惠企政策资金。落实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49条措施,全力推动冶金、纺织等传统产业创新转型,引导扶持企业上市,加大培育实体经济力度。兑现各类产业扶持资金2.54亿元,支持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制造业和服务业加快发展。二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投入2亿元,参与设立福州市华侨基金。投入7.82亿元,组建城投公司、福州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创业投资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三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完善城际、域内大交通网络,打通金梅路等“断头路”,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进公园、绿道等城市休闲空间建设,加快营前瀛洲片区改造,启动实施航城江莲片区改造,发挥政府投资在稳增长中的拉动作用。四是调整乡镇财政体制。推动新一轮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强化激励机制,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积极性,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五是支持滨海新城建设。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福州新区发展的扶持政策、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大力支持福州大数据产业基地开发有限公司有效运作,积极参与滨海新城建设资金筹备管理工作。 

  2优化支出结构,有效补齐民生社会短板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一是支持办好惠民实事。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区委、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全区民生及民生相关领域支出51.9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同比增支14.06亿元,增长37.1%,较好地保障了民生领域的资金需求。二是支持推进脱贫攻坚。继续按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压缩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综合定额公用经费的5%,并从一般性转移支付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拨付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资金5460万元。完善资金资源整合机制和创新管理机制,采用产业开发补助、就业扶持、担保增信、融资贴息等多种方式,助推精准扶贫工程。兑现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各类补贴6089万元,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三是支持保障改善民生。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实施高中阶段免学费入学,促进学前、义务、中职、特殊各类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师资合理配置。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全面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700元、450元,集中和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生活补助按护理标准分别提高到1197元、1494元和998元、1245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80元,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50元。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深化“平安长乐”建设。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拨付1.03亿元,实施陈塘港主河道和城区内河整治、畜禽污染拆迁整治。拨付4.01亿元,加快城乡污水处理系统、垃圾处理系统建设。拨付1300万元,拆除“两违”和淘汰黄标车。拨付2.41亿元,深入推进城镇化、“幸福家园工程”和“美丽乡村”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3深化财税改革,切实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财税各项改革,提高制度保障能力和资金使用绩效。一是制定积极有效政策,推进工业区体制、安置房建设、土地净地出让、建设指挥部体制、财政评审下放等改革工作。二是修订国库集中支付暂行规定,规范国库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管理,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18个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推进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资金清算工作。三是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电子化操作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创新财政投资评审方法,加强助审机构管理,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是借力“互联网+”建设惠民资金查询监督平台,打通惠民资金拨付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最后一公里”,强化扶贫惠民领域资金监管。六是开展重要时间节点专项督查,组织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清理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工作。是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出台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是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覆盖率。全面实施预决算信息公开,推进除涉密性质外的信息全面公开,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4挖掘增收潜力,着力强化收支平衡工作 

  积极采取一系列开源节流措施,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盯紧抓好收入组织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政收入征收有关规定,合理分解下达目标任务,建立30家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强化企业生产发展帮扶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监控和一次性税源管控,强化协调配合,推进综合治税。加强宣传引导域外税源回归,积极争取过境省、市重点项目和域内相关企业的税收属地管理权,做大做强收入“蛋糕”。二是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争取撤市设区过渡期财政体制优惠政策,2017年上级下达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11.46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23亿元,有效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三是有序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强化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支出项目的督导,狠抓财政支出进度,确保年末结余结转资金保持在财政部要求的限额以内。进一步完善经费报销、培训费、会议费、政府采购等一系列制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2017年,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团结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配比不当,收入结构仍有待优化;部分领域专项资金分配分散,资金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仍需提高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