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3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面对艰巨的财政工作任务,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1、全市公共财政的预算收支执行及其平衡情况
2013年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8.35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完成年度调整后预算(27.53 亿元,以下简称年度预算)的103%; 2013年公共财政总收入47.46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完成年度预算(46.78亿元)101.5%。
地方公共财政支出35.18亿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等,下同),比上年增长18.2%,剔除上年结转及省市专项后,本级财力安排的地方公共预算支出为28.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29.71亿元)的94.3%。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与上级财政结算后,2013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收入28.35亿元;加:上年滚存结余5.35 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57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券收入0.07亿元,调入资金 0.17亿元(为乡镇财政专户调入);地方财政总收入42.51亿元。年度地方公共财政支出35.18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 1.74亿元,归还地方政府性债券本金支出0.3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2亿元,地方财政总支出38.08亿元。收支相抵后,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结余4.43亿元,其中:项目资金结余结转3.99亿元,净结余 0.44亿元。
2013年滚存结转下年的项目资金3.99 亿元,主要为:省市专项结转1.96 亿元,乡镇专项结转0.87 亿元,排污费、水资源费、教育费附加、国有产权转让收入等专项资金结转1.16 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43.71 亿元,比上年减少5.1%,完成年度预算(44.74亿元)97.7%;
政府性基金支出44.14 亿元,比上年减少7.0%,剔除省市专项后,本级预算安排的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为43.46亿元,完成本级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46.99 亿元)92.5%。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年度收入43.71亿元;加:上年结余16.41 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14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合计 61.26 亿元。政府性基金年度支出44.14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0.49亿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合计44.63 亿元。收支相抵,2013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6.63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到下年使用。
其中:2013年我市全年土地基金收入42.65亿元(含提取的土地收益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上年结余收入15.46亿元,上级下拨新增用地有偿使用费、农田水利资金等专项补助0.37 亿元,土地基金收入总计58.48亿元;2013年土地开发等成本性支出32.15亿元,城市建设支出1.33 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92 亿元,廉租住房支出0.13亿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支出0.77亿元,土地收益金支出1.28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02亿元,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05亿元,上解支出0.49亿元,土地基金支出总计43.14亿元;收支相抵后土地基金结余15.34亿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结余9.14亿元,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专项资金6.2亿元。
二、2013年超收安排情况
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后预算数为27.53亿元,2013年实际完成数为28.35亿元,超收0.82 亿元。地方公共财政超收主要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3年我市财政共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2亿元。
三、2013年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3年共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71亿元,比上年(9.39亿元)增加0.32亿元,增长3.4%。其中:
1、争取返还性收入及一般转移性收入3.31亿元,比2012年(3.13亿元)增加0.18亿元,增长5.75% (其中:返还性收入722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性收入4383万元, 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2120万元, 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92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4792万元, 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收入6084万元,其它转移性收入5560万元) 。作为财力性补助主要用于一般预算平衡及根据资金用途用于农村税费改革镇村运转经费补助、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支出。
2、争取专项补助资金5.26亿元,比2012年(5.19亿元)增加0.07亿元,增长1.35%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专项640万元, 国防74万元,公共安全专项1360万元,教育专项1159万元,科技专项959万元,文体专项276万元,社保专项2962万元, 医疗卫生专项3922万元,节能环保专项1882万元,城乡事务专项264万元, 农林水专项19279万元,交通运输专项240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专项13151万元,商业服务业专项2521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15万元,住房保障专项1543万元,其它专项105万元)。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是根据资金规定用途进行专项使用。
3、争取基金专项补助1.14亿元,比2012年(1.07亿元)增加0.07亿元,增长6.14%(其中:教育专项1506万元,社保专项714万元,城乡事务5406万元, 农林水专项2261万元,其它专项1551万元)。专项资金的使用主要根据资金规定用途进行专项使用。
四、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情况
2013年市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出保障力度,2013年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7.6%,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增长均超过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其中:
教育支出9.4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的26.8%。其中按照教育督导口径本级教育投入8.24亿元,比上年同口径(7.0亿元)增长17.7%,达到教育法定增长要求。2013年教育支出除正常经费支出外主要用于: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拨付1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改善中心园办学条件; 拨付4274万元落实义务教育免杂费资金等各项经费保障政策; 拨付2157万元对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实行免学费资金补助; 拨付2.73亿元加大校安工程及城区新增学校建设,为教育事业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科技支出4502 万元,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的1.3%,科技支出占比达到科技先进县占比考核的要求。2013年科技支出主要用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科技进步。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67万元,比上年增长18.1%。主要用于支持文体事业和谐发展。拨付42万元加强重点文物保护修复;拨付381万元重点支持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拨付157万元继续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电影、农村广播电视和无线覆盖工程; 拨付3311万元,用于市体育中心、东湖水上运动中心等“青运会”场馆建设及举办市第七届运动会。
医疗卫生支出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5.1%。医疗卫生支出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指导思想主要用于加大医改资金投入,拨付1.45亿元,完善医改配套政策,支持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改革和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拨付1.5亿元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资金,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将我市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从每人每年260元提高到300元,扩大按病种定额付费试点范围、鼓励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拨付1000万元用于市属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购置补助,提升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亿元,比上年增长1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 拨付5321万元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整提高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等抚恤补助标准 ; 拨付462万继续支持实施残疾儿童康复、“福乐家园”、贫困残疾人托养和护理、残疾人就业创业等助残工程,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拨付8063万支持福利中心建设和推进小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拨付1.58亿元落实财政对城乡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和离退休经费支出。
农林水事务支出2.95亿元,比上年下降13.8%。农林水事务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为上级石油价格补贴比上年减少了5300多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拨付645 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和精品示范村建设; 拨付577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支持“菜篮子”基地建设,增加农民收入; 拨付112万元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推动乡村公益事业持续开展; 拨付5955万元加大水利建设投入,支持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改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拨付1627万元,实施“海上福州”发展战略,发挥临港优势,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 拨付3538万元,持续推进“四绿”工程。
五、2013年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3年底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1.19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6.67亿元(主要为BT债务15.36亿元、地方政府性债券0.57亿元、国债借款0.07亿元、粮食政策性亏损挂账0.32亿元、法院工程债务0.08亿元、市医院先行工程银行贷款0.25亿元等),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5亿元(为航空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担保信托融资),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为0.02亿元。
六、2013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增强财政实力
坚持把财政收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密切关注财税政策调整,深入分析其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并适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组织收入水平。积极应对持续加大的财政增收压力,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管,适时出台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奖补办法,吸引域外税源回归,努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全面提高综合治税管理水平。全市公共财政总收入和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双双圆满完成预算目标任务,财政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2、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安排兑现各类工业扶持资金2.42亿元,支持工业企业稳增长、节能降耗和技术改造,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增强内生动力。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出台减轻企业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安排兑现工贸企业财政扶持资金1.5亿元,对工业外贸流通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即征即奖”,并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外贸出口支持力度,扶持重点出口企业转型升级, 安排0.26亿元,扶持进出口贸易企业。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能力
坚持以民生为支出导向,全市用于民生及民生相关的支出达24.6亿元,比上年增长17.7%,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70%。同时多渠道筹措各类资金12 亿元,确保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3年10件63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切实解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
4、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筹措资金13.61亿元,保障滨江滨海路、营滨路、金港路、东鹤路、两港路拓宽、外文武垦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59亿元,支持长平高速、福州东绕城高速和福平铁路建设。上缴福州土地出让收入2.83亿元用于福州市集中统筹使用。
5、创新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认真落实人大、审计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查意见,积极整改,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推动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强农富农惠农资金和票据管理专项检查。研究制定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方案,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前期准备工作,稳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全面清理现有财政对外借款,督促借款单位履行还款责任;清理国库暂存、暂付款项,保证财政资金运行安全。进一步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公务卡制度研究探讨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进一步夯实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2013年,我市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着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税收增长的基础不够稳固,财源建设尚需加强,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专项支出管理尚需强化,各类资金统筹整合亟待加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稳定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财政支出压力仍然较大,收支矛盾仍较突出等。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财政管理等措施,加强民生支出环节研究,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紧迫而繁重,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改革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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