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安办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及属地乡镇对我区燃气充装企业开展专项安全督查。此次督查旨在检查燃气充装企业落实燃气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和《市安办关于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导服务会商纪要》情况。
督察组分别检查了福建润闽能源有限公司长乐液化气储配站、福州市长乐区长斌液化气有限公司,对企业的燃气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并重点查看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业立即组织整改,同时要求行业监管部门督促,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此外,督察组还强调了企业自查自纠的重要性,要求燃气充装企业持续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做好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中的盲点漏洞,确保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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