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文号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21〕7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21〕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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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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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21〕77号)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21〕77号)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3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21〕53号)等要求,现将《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办公室主管主抓、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尤其对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
二、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要密切关注本单位推动工作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责任单位要提高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于10月20日前收集汇总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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