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状态查询: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第一时间获取所需信息,请申请人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先于本网站检索所需信息,检索不到的,再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请根据申请内容直接向相关部门提交,能够准确、高效地获得所需信息。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

3.申请人提交申请时提供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当含有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能够明确特定信息,与其他信息进行区分的特征描述,以便行政机关能及时、准确地做出答复。

4.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邮寄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线提交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5.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将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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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流程图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28838206

  传真号码:0591-28838206

  电子邮箱:szb28838206@163.com

  通信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解放路27号长乐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20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乐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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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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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件: 已办结:

申请人类型 姓名 标题 创建时间 状态
公民 法人/组织 已办结
  • 已办结20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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