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0 10:29 |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新行政中心2号楼10层,电话:0591-28803765,邮编350207电子邮箱:szb2883820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确保信息经保密领导、司法部门审查后才能对外发布。同时,对已上网发布的信息开展自查自纠,对涉及敏感、表述不当等信息及时脱敏处理。 

  2.规范性文件发布、解读、清理。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便于群众查阅检索。及时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清理结果情况信息,文件库同步按照清理结果动态更新维护。2024年我区公开规范性文件8件,解读文件28件,做到应解读、尽解读。 

  3.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闭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不缺位、不落位,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的引导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我区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及时、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规范性文件等均全面、准确、及时予以公开。2024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5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08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4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8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69条,其他类信息369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依规答复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2024我区共收到依申请237条,本年度结转21条将于下年答复,上年结转2条于本年答复。其中:当面申请27条,网络申请104条、信函申请106条,均按时办结。本年答复依申请218条,答复均按时办结。其中,告知补正数11条、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14条、同意公开答复数 48条、区分处理后公开数61条、不予公开答复数11条、无法提供数 67条、不予处理数6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我区发布了《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推进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重要规划和政策解读等信息的二次发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相关专栏发布政府信息与政务信息,规范栏目信息发布时限,充实栏目信息。2024年,我区牵头按照上级规范要求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互动知识库”栏目页面改版,增设了分类、分部门展示,便于群众按部门、按事项查询资料、了解问题,并全力做好栏目更新保障工作。做好政府网站集群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将发现问题移交相关单位整改。对原有政务服务栏目进行了整合和优化,便于用户一站式办理。引入在线预约、进度查询等功能,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性和透明度。优化网页流畅度,针对网页加载速度慢、响应时间长等问题,进行技术层面的全面优化,提升网页加载速度和响应效率。 

  (六)监督保障方面。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自纠、排查梳理,通过线下公开投诉电话、线上公开意见箱、信访平台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群众诉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我区通过12345便民热线查询渠道受理群众各类诉求,畅通群众了解政府决策渠道。2024年我区共受理各类诉求件51382件,办结50727件,办结率98.73%,并及时做好核实、回访等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检查、通报力度,督促、指导全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10 

24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07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21 

行政强制 

41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474.3297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3

4

0

0

0

0

2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1

0

0

0

0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2

1

0

0

0

0

6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

1

0

0

0

0

5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4

0

0

0

0

0

1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5

0

0

0

0

0

25

(七)总计 

215

3

0

0

0

0

2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1

0

0

0

0

2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3

0

1

8

1

0

 0 

 

1 

 1 

 

1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规范性文件解读质量问题。我区规范性文件表现形式不够丰富,解读的质量不高。虽能做到“应解读、尽解读”,但是仍存在照搬原文内容的情况,较少应用多种方式解读、不能辅以案例或数据等。二是由于相关人员更换较频繁,工作衔接不够到位,缺乏有效沟通,造成部分工作如依申请的及时查收答复、主动公开文件的公开等出现问题。个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不能及时公开内容。 

  下一步,我区将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解读指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起草规范性文件解读时,注意解读内容针对性,确保解读内容通俗易懂。从多角度解读文件,增强解读文件的可读性、解读形式多样性、解读内容趣味性。二是重视加强对经办的培训、沟通。定期开展培训指导,配齐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人员相对稳定的过硬队伍。同时,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互通、信息同源,让信息公开更透明,群众更省心。三是多关注学习信息公开相关知识。通过关注“信息公开”公众号、搜索相关判例等,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查缺补漏。同时向其他县区多请教交流,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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