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政府机关大院政府办一楼,邮编:350200,电话:0591-28838206,电子邮箱:szb28838206@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区认真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主要工作有: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培训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稳步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并及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区档案馆、图书馆,在区档案馆和图书馆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印发《福州市长乐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细分任务,明确分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效的体制机制保障,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①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应及时公开,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文件1774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②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要求各单位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到政府网站,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③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按照清单动态调整的原则,结合上级简政放权工作,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印发《关于调整公布长乐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清单的通知》,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栏目发布公开,并及时更新公开权责清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④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积极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重点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⑤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公开《关于做好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协同监管平台等渠道公开事项抽查结果和监管检查记录380份,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①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改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发布政府预决算信息5份,部门预决算信息162份。
②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9号)文件精神,印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8〕84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重大建设项目”栏目集中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168份,公开施工建设情况信息112份、项目稽查信息52份、征收土地信息625份。
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8〕182号)文件精神,印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8〕141号),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公开住房保障领域信息66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信息271份,政府采购领域信息81份,工程招投标信息176份,排污权交易领域信息74份,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
④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8〕98号)文件精神,印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8〕83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发布脱贫攻坚领域信息90份,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145份,教育领域信息313份,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176份,环境保护领域信息289份,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49份,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114份。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①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积极做好我区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
②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依托长乐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开展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③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工作方案(2018-2020)>的解读》、《关于<2018年秋季福州市长乐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的解读》等政策解读信息58份。
④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采用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3份,让解读形象化、通俗化,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⑤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发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信息7份,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①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处置机制,区网络舆情办引进网络舆情监控软件,配备工作小组对涉及我区的网络舆情进行人工监测,加强周末、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值班监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适时处置相关舆情。
②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协调各单位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③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及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①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目前共梳理区直单位1294项、乡镇(街道)30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占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总数的93.36%。区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与邮政EMS的物流系统数据对接、签订速递服务协议,群众递交申请材料收取证照批文可选择交由邮政EMS速递进行传送,全面实行审批服务办件结果免费快递派送服务。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长乐区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e福州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各部门各类便民服务热线到12345平台,构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②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完成所有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的梳理工作,量化条件、材料、权限、程序、收费等要素裁量标准,并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公开。
③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制定印发了《长乐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和数据归集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向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截至目前已完成30家区直有关单位的目录编制工作。
④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处理答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意见箱和“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的网民留言,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截至目前,共受理网民留言54条,均按时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做到100%及时回复。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①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印发《福州市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预约服务、咨询服务等制度,每季度设置“季度标兵”与“先进窗口”用以奖励先进,促进大厅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推行周末轮班制度,所有建审类、社会民生类、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周末轮班服务制度。
②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加快“一窗受理”改革进度,入驻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事项按照“社会民生类”、“注册登记类”、“经营许可类”、“投资建设类”4个类型进行归类,前台窗口数量减少36%,窗口工作人员减少49.1%,并设置了11间后台审批办公室。一窗受理办件系统已于8月底正式上线启用,综合受理取号、LED显示均已调整到位,群众可以按照四类业务进行取号办件。
③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大厅设施建设,设立导办咨询台,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引导、复印材料为一体的服务。大厅配备电子显示屏、自助评价器、自助取号机等设备,为办事群众提供休息等候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的服务。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缩短办事时间,开设24小时便民自助区,提供银行自助服务机、榕城一卡通缴费机、地税自助办税终端、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引导系统、行政服务中心自主服务终端、营商环境自助终端、无偿充电站等设备,实现更多样自助服务。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①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落实简政放权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取消审批事项301项,承接入驻上级下放事项266项,明确特殊环节服务时限,精简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57个办事环节,办事指南已在权责清单、网上审批系统、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梳理涉及14个部门可实施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的事项96个。取消涉企涉民事项104项,减轻办事群众和企业的负担。
②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区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审批办件时严格按照办事指南收件办理,并在办事指南条件发生变化时,实时对办事指南进行修改。由于市、县(区)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已经制定完成,统一通用目录后办件系统将只有一个统一时限,为推进“一窗受理”,目前中心各入驻部门将事项时限低于福州时限恢复至与福州统一时限,并将全面公开在省、市网上办事大厅。
③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大力推动区、乡镇(街道)二级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积极对接采用福州市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
④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省、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的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事项及时整改到位。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①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2018年第一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的通报》、《2018年第二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的通报》、《2018年第三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通报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省网站考核指标要求,对长乐区政府网站栏目进行全面梳理,增设“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本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栏目,并对“2018年度福建省对各市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考核指标”进一步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各项指标任务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切实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我区列入普查的网站仅剩长乐区政府网站。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②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配合福州市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③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配合福州市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建成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为公众提供全市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开放开发统一窗口。推动区直各单位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完成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务数据集,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①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发布”新浪微博账号发布信息107条。
②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要求各单位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对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进行关停整合。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66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我区已完成各部门、各类10条8位座机号便民服务热线(专线)统一整合到12345系统平台。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省属热线、市共建热线的整合工作,配合市直有关单位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向全社会公开12345热线电话,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待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将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②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通过政务微博、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依托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完善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按要求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积极配合福州市部署开展本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①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区教育局、生态环境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②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配合福州市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加强分类指导,要求各单位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三)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用,根据领导人员、分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配有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也分别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约1万元。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8年,我区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建设。一是线上渠道: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6个二级栏目。并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二是线下渠道:进一步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制定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在区档案馆和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和电子阅览室,方便公众现场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74条,其中,区、乡镇(街道)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9条,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5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1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54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9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9条,其他类信息385条。
2、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87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8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1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72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21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4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1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51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0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72条,其他类信息321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目前,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区政府在政府网站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5个二级栏目,并建立畅通链接渠道,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政务公开专栏
在区政府大院、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4、新闻媒体
我区主要新闻媒体长乐区电视台和吴航乡情报,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方便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1、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网站发布工作,今年累计在长乐区政府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助力万企成长”外贸辅导工作方案(2018-2020)>的解读》、《关于<2018年秋季福州市长乐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的解读》等政策解读信息58份。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与民互动,传递权威信息,今年单位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相关问题”、“关于2018年秋季福州市长乐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问题”、“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等10期访谈活动。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将政策意图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在区政府网站开设“在线访谈”专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18年,共开展在线访谈10场,其中区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4场,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2018年度长乐区收到11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36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118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30件通过当面申请、51件通过网上方式申请、37件通过信函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补偿方案、道路建设可行性报告批复、土地拍卖款分配使用情况、商品房总平面图、安置房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等。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118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答复“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1件,“同意公开”55件,“部分公开”21件,“不予公开”6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8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件数6件,不予公开原因是“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长乐区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经办均为兼职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各单位经办变动频繁,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更加及时、规范地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互动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共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工作交流群,增强规范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大通报力度,采取更加科学、公平的评价办法,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性,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774 |
1251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774 |
1251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18 |
36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30 |
126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51 |
166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37 |
69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18 |
36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56 |
183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21 |
46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6 |
18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35 |
114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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