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4 17:27 | 来源:长乐市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要求,由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长乐市政府机关大院原经贸四楼403室,邮编:350200,电话:0591-28838206电子邮箱:szb28838206@163.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2016年,我市认真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条例》、《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6237号)文要求,紧紧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对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1)全面公开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梳理我市行政权力清单和市直部门责任清单,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职权公开栏目设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级栏目,公开全市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推动试点乡镇政府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开展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工作,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清单栏目公开全市18个乡镇(街道)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3)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职权公开栏目设立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二级栏目,发布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长政综[2016]144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长政综[2016]208号)、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长政办[2016]120号)等文件信息,公开各单位行政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处罚清单等信息。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4)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相应执法人员、检查结果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情况。 

  5)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文化事业等栏目,公开《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长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公告》以及《长乐市旅游局关于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通告》等信息共计182条,有效提高地方政府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 

  6)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印发《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信息归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配合上级做好系统建设工作,培训我市相关单位人员做好企业信息录入工作。今年我市已采集企业信用信息3150条。 

  7)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信用中国”网站的超链接,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8)推进“互联网+政务”。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完成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对接工作,实现全部事项开通网上预审,通过网上审批监察系统对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全程监督,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电子平台对外公开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效能监督投诉电话,拓宽群众对窗口服务态度、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监督投诉渠道。 

  9)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栏目,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等栏目信息,保障长乐市网上审批系统平稳运行,积极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 

  10)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完善长乐公安公众服务网建设,及时在网站上公开户口迁移政策、居住证等信息,以及业务办事指南、咨询互动服务,解答群众办事疑问,推行便民服务。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11)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今年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规划计划”栏目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光网金峰”建设的通知》、《长乐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等信息59 

  2、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12)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情况的公开工作。积极配合上级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调整事项、依据和结果,方便公众查阅。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13)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公开力度,对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及符合公开条件的我市公建类项目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截至目前共主动公开《关于长乐市营滨路营前、首占新区(K0+000-K5+220)工程因规划变更调整的批复》、《关于福州外语外贸学院长乐新校区(七期)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等重大项目信息8条。 

  14)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项目信息公开,通过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和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招标长乐市潭头污水厂BOT项目、长乐市人民医院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建设等长乐市民间投资项目信息,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招标公告栏目发布有关信息14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15)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完善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配置栏目,保障栏目信息更新,发布《马头村农贸市场工程招标公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等信息20条。积极推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和矿产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整合,筹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促进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公开工作。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16)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通过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国税系统门户网站上公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等优惠政策信息,借助市政大型电视屏幕和公交车LED屏幕播放宣传片和宣传标语片,在吴航乡情、最长乐等媒体和微信公众平台开展税收宣传,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17)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今年累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长乐市物价局关于调整长乐市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关于长乐市城区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等19条收费信息,以及《超市农贸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情况》等43条价格监管信息。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18)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督促国有企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等信息公开,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9)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督促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公开信息。 

  (20)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21)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创新宣传模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长乐新闻网、吴航乡情报等平台,发布了《长乐市加快推进科学扶贫精准扶贫(2016-2017年)行动计划》、《关于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对村财薄弱村和贫困户进行结对帮扶的通知》等扶贫信息45条,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22)贫困地区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扶贫公示公告公开工作,在政府网站、村居公告栏发布扶贫信息,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 

  (23)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继续做好公开扶贫捐赠信息工作,相关扶贫捐赠活动及时上网。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24)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有关审批办理结果,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拨给2016年度冬令救济物资的通知》、《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费的通知》、《关于发放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过节费的通知》有关信息53条,其中捐济救助19条,优抚安置信息34 

  (25)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救灾优抚栏目公开《关于下拨避灾点建设维护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拨给2016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拨给2015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救灾信息4条。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26)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就业促进栏目发布《我市扶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六大实招助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信息27条,更好地为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27)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人事人才网、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福建招聘报名网等网站及时发布2016年度我市公务员考录、教育系统招聘、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和我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等。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2016年长乐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6年长乐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等招考招聘信息35条。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28)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积极做好棚户区建设信息公开,改造开工项目、已竣工项目、基本建成项目等信息均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9)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及时在行政村报刊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张贴公示危房改造户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在“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农户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等信息。 

  (30)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今年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住房保障和公示公告栏目公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公共租赁住房通过资格核查人员名单、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选房公告、保障房小区退出人员名单等信息17条。 

  (31)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做好公开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发布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在单位公示公告栏对外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32)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开展空气质量月报工作,每月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空气质量月报栏目发布《长乐市环境质量月通报报表》等信息23条。 

  (33)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饮用水质量月报栏目公开炎山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自来水出厂水月检报告、管网水月检报告等信息15条。 

  (34)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污染源监管栏目发布《2016年长乐市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2016年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情况汇总》以及《2016年危险废物市内转移情况报备表》等信息63条。 

  (35)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及时对备案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栏目公开“长乐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项目公示”、“长乐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和“长乐市环保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等信息64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36)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事业栏目,发布《2016年秋季长乐市城区初中招生公告》、《2016年秋季长乐市城区小学招生公告》等教育信息160条,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37)推进医疗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公开,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16年“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关于印发长乐市2016年春运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下达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任务的通知》等140条医疗事业信息。 

  (3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和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食品药品安全安全栏目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禁加工经营河豚鱼等有毒有害食品的专项行动的通知》等信息7条。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39)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探索有关会议制度,及时公开有关信息。 

  (40)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调查方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扩大公众参与度。 

  (41)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通过政府网站调查栏目等渠道,发布调查信息,推进建立民意调查制度。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42)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社会化发放医疗救助费用的通知》、《关于转发设立社会保障卡(市民卡)代办网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九批无力参保县级以上集体企业退休老年生活保障金申请上报的通知》等有关信息30条。 

  (43)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严格落实督查要求,及时公开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落实的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44)推进市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不断提高预决算的透明度。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单位2015年度决算和2016年预算等信息共计226条。 

  (45)推进市、乡级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民生支出情况。加大民生支出情况公开力度,重点围绕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方面做好公开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项资金栏目公开《1-8月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民生支出情况》、《关于发放2016年第一季度物价临时补贴的通知》等信息47条。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46)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网站发布工作,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解读”、“《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解读”等41条有关信息。 

  (47)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与民互动,传递权威信息,今年单位负责人通过参加政府网站“《长乐市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2016年秋季长乐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说明与解答”、“不相信不转账谨记防诈骗要点”等6期在线访谈。 

  (48)加强专家库建设。探索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 

  (49)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信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50)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加强对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新兴媒体的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处置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51)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52)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第一时间联系,掌握具体信息和动态,及时与上级单位沟通,解疑释惑,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53)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拓宽媒体渠道,除了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外,还利用长乐新闻网、吴航乡情报、长乐市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推动工作。 

  (54)及时报道政策解读。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55)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根据工作要求和需要,我市媒体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列席参与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56)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栏目信息公开均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六要素,提升主动公开规范化水平。 

  (57)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根据上级要求,今年累计通过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法规文件栏目公开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14条。 

  (58)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和统计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 

  (59)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向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或发布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领导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等保密审查程序。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60)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一是保障硬件及基础软件平台平稳运行,包括做好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Web服务器、备份系统、安全系统的维护工作。二是继续网页及后台管理系统开发,在运行中不断完善网站系统。三是落实内容保障工作,根据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围绕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公众参与进行栏目调整设置,并做好栏目内容保障工作。 

  (61)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整合“市长公开热线”等10条8位座机号便民服务热线(专线),建立统一的“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平台,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今年累计受理城市管理信息诉求件7663件,受理市民信息各类诉求件7722件。加强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建设,今年举办在线访谈6期,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62)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继续推动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文件在20个工作日内移交完成,今年累计共报送存档1402份。进一步规范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制定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管理办法,配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和电子阅览室,方便公众现场查阅。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63)轮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目,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暨培训会议,强化公开意识。 

  (64)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要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学习,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65)增加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2016年工作经费投入约10万元,主要用在信息公开人员培训、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1231日,长乐市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7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97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74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8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9条,统计类信息18条,财政资金类信息41条,价格收费类信息7条,依法行政类信息131条,重点项目类信息8条,重点领域类信息3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85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82条,城市管理类信息8条,征地拆迁类信息1条,救灾优抚类信息5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1条,公共资源配置3条,人事信息43条,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7条,科技教育类信息14条,其他类信息393条。 

  2.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973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21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22条,统计类信息8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236条,价格收费类信息49条,依法行政类信息277条,重点项目类信息58条,重点领域类信息23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500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396条,城市管理类信息34条,征地拆迁类信息51条,公共事业类信息76条,救灾优抚类信息26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18条,公共资源配置66条,人事信息385条,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16条,科技教育类信息113条,其他类信息130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目前,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政府在政府网站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5个二级栏目,并建立畅通链接渠道,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政务公开专栏 

    在市政府大院、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4新闻媒体 

  我市主要新闻媒体长乐市电视台和吴航乡情报,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方便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1.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积极做好政策解读网站发布工作,今年累计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解读”、“《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解读”等41条有关信息。 

  2.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加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与民互动,传递权威信息,今年单位负责人通过参加政府网站“《长乐市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2016年秋季长乐市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说明与解答”、“不相信不转账谨记防诈骗要点”等6期在线访谈。 

  3.加强专家库建设。探索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 

  4.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政策解读信息,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1.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加强对网络论坛、微信朋友圈以及其他新兴媒体的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的监测、分析、研判、处置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 

  2.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3.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第一时间联系,掌握具体信息和动态,及时与上级单位沟通,解疑释惑,做好正面引导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6年度长乐市收55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155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55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3份通过当面申请、36份通过网上方式申请、6份通过信函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报告情况、涉案单位对重要证据处置情况、工程招投标及资金来源信息、规划环评报告、土地征收决定或批复、征收公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该方案的批准文件等。历年累计155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83份通过网上方式申请、57份通过当面方式申15份通过信函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审批及征收材料、事故报告情况、规划环评报告、征地包干费用使用情况、单位工作总结及思路、个人住房申请、食品安全状况及检查情况、保障房建设情况、环境污染及治理、药品食品生产销售监督检查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登记点名单、外地教师保障房分配待遇等。主要受理方式是网上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主要是关于土地审批及征收方面。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655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44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1份未到期且未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16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件。历年累计155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144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11份未到期且未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89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7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6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件数1件,主要内容为我市重点项目名单,涉及到大量企业保密信息,不予公开原因是所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信息;历年长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件数7件,涉及商业秘密、请示件反馈意见的具体内容、个人婚姻、炸药配方、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内容、申请保障房和城建投诉举报,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信息、机关内部管理信息及过程性信息、个人隐私、危及公共安全、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长乐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长乐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一些单位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不及时,造成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量偏少;二是大部分业务经办均为兼职,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公开工作的延续性。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更加及时、规范地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互动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培训工作。继续通过以会代训、建立工作交流群、一对一培训等形式,增强信息公开人员规范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加大通报力度,采取更加科学、公平的评价办法,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性,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670 

997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670 

997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55 

15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3 

57 

2.网上申请数 

 

36 

8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6 

1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4 

14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6 

8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7 

4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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