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的要求,由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吴航路180号国丰花园邮政大厦,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321)。
一、总体情况
(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条例》、《办法》精神,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我局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设计主要职能办事程序0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0条、财政预算决算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0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0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0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11条、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0条、工作动态0条、人事任免2条。
(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房地产维稳工作方面
我局积极做好房地产经营数据统计工作,每月房地产经营数据包括网签套数、去化周期、累计批准套数、销售面积等,均配合各有关部门统计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上报,每月预售批准情况均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维护及房地产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多次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改(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加强对我区所有在售楼盘的监督巡查,在巡查中发现有违反市场销售规定的行为,必依法依规处理。对市场热度较高,群众舆论反应较多的几个楼盘如三盛璞悦府一期等均进行重点关注,在批准其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对其进行专项约谈,要求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商品房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捆绑搭售、变相提高首付比例、拒绝公积金贷款等。
(2)住房保障领域保障性住房情况信息公开
按照上级部门及我区相关文件规定通过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我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分配等相关信息,截止12月26日累计通过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办事指南等1条,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配租方面信息9条,《2018年11月份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名单》等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信息14条。
(3)2019年水质信息公布情况
远航公司水质信息公布已形成长效机制,2013年8月开始至今,远航公司就开始每月于政府网(政务公开-环境保护-饮用水质量月报板块)发布月检的出厂水、管网水42项常规指标及每半年送检的出厂水106项指标报告。2016年4月开始,公司创建了便民服务水质信息发布平台,网址218.66.16.241:8090 ,检测数据做到每日更新,通过网址可查询远航公司炎山取水口源水九项日检报告,还有两个水厂出厂水日检九项报告以及月检水质的所有数据。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公开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补充缺失内容或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每季度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按时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并及时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2、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2019年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明确了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主动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的材料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切实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提供组织保障。
3、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任,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四)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2019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296 |
0 |
131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8 |
0 |
2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5 |
6519236.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1 |
0 |
1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0 |
1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1 |
0 |
1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深入。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为公众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便利。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把好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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