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新行政中心2号楼10层,电话:0591-28887370、0591-28922203,邮编:350207,电子邮箱:szb28838206@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不断增强公开信息实用性。2023年我办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导各信息公开单位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180条,包含群众关注的公共资源配置信息790条,脱贫与乡村振兴信息98条,就业创业信息116条,教育信息336条等。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全面推行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督促26个领域信息及时更新。
2.做好规范性文件公开、解读。2023年我办公开规范性文件20件(今年制发20件,补发之前文件126件),解读文件44件,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政策解读采用图片解读、文字解读、H5解读等多种形式,并同步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最美长乐”等平台公开。同时,我办还着手整理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后台已发布的1696份文件进行格式清理。
3.对上年工作开展“回头看”。我办牵头组织区各相关单位对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信息表述错误、数据采集、文件归档不及时等常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整改。组织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经办进行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定期巡查“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TRS互动平台系统,及时查看各部门信息发布是否合规。
(二)主动公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等精神,我办制定《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23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4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6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收到依申请33条,本年度结转1条将于下年答复,上年结转1条于本年答复。其中:网络申请6条、信函申请27条,均按时办结。答复情况中,告知补正数3条、属于已主动公开答复数1条、同意公开答复数4条、区分处理后公开数10条、不予公开答复数2条、无法提供数13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3年,我办发布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本办工作开展流程,完善了文件发布程序。我办规范文件移交流程,定期将主动公开文件移交区图书馆、档案馆。此外,我办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每日通过各类政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如最美长乐、长乐论坛等搜集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舆情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关注、解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度我办牵头根据要求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一是按要求打造规范性文件专栏,及时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整理与集中发布;二是拓展融合应用服务,增加领导活动日历、会议日历、政策文件库、便民服务地图、用户留言分析等服务功能;三是完善网站功能设计,网站增加适老化、统计信息展示功能,并做好问答知识库更新保障工作;四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重点梳理整合“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进一步加强网站公开平台建设;五是注重协同发展,在网站首页长期开设“福建要闻”栏目同步更新省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按照统一标准打造重点项目建设专题,并在省惠企政策管理系统发布政策文件4篇。
(六)监督保障方面。我办通过下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1-7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等,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加强对信息发布的检查,及时查收并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针对性。通过12345平台受理群众诉求件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2023年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2023年共受理市民各类诉求件44342件,已办结件43850件,办结率98.89%,以上诉求件均已认真做好受理、分办、核实、回访等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0 |
51 |
243 |
|
备注 |
今年共补发、公开属性变为主动公开文件126件,按要求于2023年发布。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 |
1 |
0 |
0 |
0 |
0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
32 |
1 |
0 |
0 |
0 |
0 |
3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6 |
0 |
0 |
0 |
6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办对上年存在的“未能及时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内容、部分经办在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时未做好审核把关”等问题进行针对改正,每月检查该栏目的信息更新情况,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发布新信息。同时,不定期召开小范围培训会,对信息公开错漏较多及新加入的单位进行培训,提高办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我办在开展今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如依申请答复质量不够高问题。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不够重视依申请信息答复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并受理TRS互动平台系统上的申请件,对相关法律法规研究不够深入,造成答复质量不高。
下一步,我办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一是重视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办理。每周查看系统,提醒新增依申请单位及时答复。同时主动跟进较少处理依申请信息的单位答复进展,适时提醒办理,答疑解惑。二是继续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质量。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摸索编制更多形式新颖、通俗易懂的解读模式。三是学习借鉴其他地方信息公开经验做法。加强沟通、取长补短、互通有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级政府及政府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