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卫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03 | 来源: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以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的要求,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乐市卫计局联系(地址:长乐市南山路66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206868;传真:0591-28206868)。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今年我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认真梳理行政审批、医疗卫生类公共服务事项,共保留383项,取消8项均及时公布公开,进一步推进行职权信息的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及时网上公开所受理的事项的办理结果。我局公开了《转发关于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我局公开了《转发福州市人社局 福州市发改委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卫计委<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等信息。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我局公开了《关于下达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任务的通知》、《关于拨给2016年纳入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目标提前享受对象奖励扶助金的通知》等信息。

  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我局公开了《关于注销长乐市快乐舞厅等59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和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等10家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的通知》等信息。

  为持续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公开我局公开了《转发关于执行福建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各分类采购结果的通知》、《关于重新指定疫苗接种单位的通知》、《转关于举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培训班的通知》、《长乐市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年“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等信息。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布了卫计系统各单位相关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务会议专门作了研究部署,围绕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卫生计生信息公开,扩大政务参与等目标要求,研究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2、服务中心工作,力求工作实效

  始终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最高目标,紧紧切合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设。如疾控中心依照法定程序公开登革热传染病疫情和防控信息;新农合已补偿标准、二次补偿和重大疾病补充名单与金额等内容为公开重点;卫生计生行政审批以审批流程、期限、条件,审批情况以及行政执法依据、权力与义务等为公开重点。

  3、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增强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落实投诉督办责任制度。发挥12345平台作用。建立卫计系统政府行风民主评议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都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制定整改措施,定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根据人事变化及时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明确局分管领导,明确了各个科室、各个单位的工作分工,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减少职能交叉2016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及时在政府网站、局公开栏等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3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0条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如下: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财政资金类0条,依法行政类3条,重点领域类23条,应急管理类3个,监督检查类7个,食品安全类0个,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1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财政资金类4条,依法行政类3条,重点领域类71个,应急管理类15个,监督检查类41个,食品安全1个,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做到公开后考虑相应解读事宜,让公众真正解读政府信息。我局公开了《转发关于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等2条解读信息。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增强公开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格落实投诉督办责任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的的问题,做到及时回应、耐心解答。2016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共受理咨询、投诉等事项共189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6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受理方式为网上受理,主要内容为“自‘二孩’全面放开以来二孩准生证办理数量,与该政策实施之前的数量对比”的申请;历年累计收到申请数为2条,受理方式均为网上受理,历年受理的申请主要内容为“申请公开2014年卫生系统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的申请。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答复申请人。已答复2件,其中“不予公开”0件,“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2件。

  (三)“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一是2014年卫生系统各岗位报名人数统计情况,二是二孩登记数量统计情况。因本单位未制作此类信息,故所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兼职1名。

  2、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仍需提高,上传的文件信息不够规范。

  3、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以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3

2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3

2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1 

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2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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