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6:29 | 来源:长乐区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发〔201819号)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886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clq.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统计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广场南路813号,邮编:350202,电话:0591-28922308,传真:0591-28923734,电子邮箱tjj28922308@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切实履行统计职能,全面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为长乐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统计保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2.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严抓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发布渠道,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3.加强人员培训。加强与主管部门沟通联系,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自学和交流座谈,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易错问题、信息编辑重点学习,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水平。 

    4.加强自查整改。加强日常自查整改,对信息更新频率、语句文字、统计数据发布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责任,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对统计相关政策等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8年我局通过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的“统计数据”、“统计解读”栏目,按月度、季度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及解读,发布了《2017年长乐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长乐区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经济指标》、《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简析》。按照有关法规和“三定”职责全面梳理本部门主要职责,梳理更新权责清单、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依法、及时在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权力运行”栏目中进行更新。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统计工作意见建议的提案办理,积极跟进落实办理情况,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切实提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统计工作的满意度。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形成《长乐区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每年度统计部门预算说明、决算说明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所有办事指南通过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统一发布。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统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确保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向统计系统报送数据。创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争取与编办、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资料信息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相匹配,确保及时更新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2018年我局充分发挥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共发布各类信息9条,并按要求及时向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材料。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设置“阅览室”,开展信息查阅服务。加强“两微一端”平台管理,充分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丰富群众了解政府工作动态的渠道。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的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健全并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配备一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该项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积极保障信息公开经费投入,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其中统计业务经费(包括统计资料小册子编印、统计资料汇编等项目经费)安排5万元。配备计算机用于信息公开录入,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宣传栏、LED显示屏、网站等,其中网站主要靠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暂无自建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局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统计信息7条,其他信息2条,共计9条。 

  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法规文件2条、部门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统计信息178条、重点领域1条、人事信息2条、工作动态1条、财政资金5条、其他信息6条,共计20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区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clq.fuzhou.gov.cn)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设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3.其他辅助方式。如《吴航乡情》等报刊,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今年我局没有此类信息公开。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今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回应社会关切情况7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历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件,其中“网络申请数”为1件,“当面申请数”为0,“传真申请数”为0,“信函申请数”为0。主要涉及内容为《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站答复申请人。已答复1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8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 

  2018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按照《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努力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动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更好的服务于我区经济建设。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9

20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9

20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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