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政府信息格式和内容,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的稳定性。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我局通过建立健全统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局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使信息一目了然,便于市民查找。制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办理流程,规定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在公文处理单上注明“公开属性”,对经签发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发布。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可能面临的法律事项及问题做出相应指导,提高了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预期引导
(1)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对各级统计部门相关的政策时刻保持重点关注,对统计相关政策出台背景、重点内容、特色亮点、落实措施等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要进行重点解读,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
(2)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2017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专栏的“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栏目,按月度、季度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及解读,截至目前已经发布了《2016年长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10期的《长乐市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经济指标》、《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简析》,及时、真实反映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并做出数据解读,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我区社会、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根据区编委办的统一部署,10月份开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融合工作,化繁为简,以统一清单形式列明权责事项,推进行政权责依法公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进一步梳理规范权责体系,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体系。
(2)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2017年我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定”职责全面梳理本部门主要职责,梳理更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政府权力运行流程图,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依法、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权力运行”栏目中对《长乐市统计局责任清单》和《长乐市统计局权力清单》进行更新。
(3)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继续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所有办事指南通过市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统一发布。
(4)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围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形成《长乐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5)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统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确保企业通过互联网直接向统计系统报送数据。乡镇(街道)通过统计内网登录统计信息网站,对统计系统内部信息在线共享。创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争取与编办、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资料信息与基本单位名录库资料相匹配,确保及时更新维护,实现资源共享。
3.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及时发布所征集意见的反馈报告,说明规章制定背景、意见征集过程、征集意见的汇总情况、对意见的采纳情况及理由。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增强政策解读效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8月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开展解读。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2017年我局充分发挥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共发布信息8条,并按要求及时向区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信息材料。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设置“阅览室”,开展信息查阅服务。
(4)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今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健全并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配备一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该项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积极保障信息公开经费投入,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其中统计业务经费(包括统计资料小册子编印、统计资料汇编等项目经费)安排5万元。配备计算机用于信息公开录入,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宣传栏、LED显示屏、网站等,其中网站主要靠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暂无自建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我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统计信息8条,共计8条。
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法规文件2条、部门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统计信息171条、重点领域1条、人事信息2条、工作动态1条、财政资金5条、其他信息4条,共计19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区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clq.fuzhou.gov.cn)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设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3.其他辅助方式。如《吴航乡情》等报刊,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今年我局没有此类信息公开。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今年我局通过12345平台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历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件,其中“网络申请数”为1件,“当面申请数”为0,“传真申请数”为0,“信函申请数”为0。主要涉及内容为《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站答复申请人。已答复1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7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中心,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 |
19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 |
19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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