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统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17 | 来源:长乐市统计局

    根据统计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以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的要求,我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1日至201612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市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乐市统计局联系(地址:长乐市解放路27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308,传真:0591-28923734,电子邮箱526795186@qq.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长政办〔201685号文要求,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政府信息格式和内容,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数18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

    2.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局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使信息一目了然,便于市民查找。制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文办理流程,规定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必须在公文处理单上注明“公开属性”,对经签发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同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栏发布。聘请法律顾问,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可能面临的法律事项及问题做出相应指导,提高了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3.我局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确实维护群众知情权。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发布服务指南,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予以公开。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进一步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建立统计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予以公开。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通过统计公报、门户网站、报刊、培训会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一步公开统计法律、统计法规规章、统计规范性文件。按月度在门户网站发布经济运行情况,并切实加强对有关数据的分析与解读,尽量避免对数据的误解、歧义与质疑,满足社会各界统计数据需求,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对社会公众反映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评估,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加大精准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年度减贫、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信息及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公开月度长乐市经济运行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经济指标、年度长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 财政预算、决算经费及时公开。及时公开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接受群众监督。

    5.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今年我局没有此类信息公开。

    6.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我局已按要求对本局政府信息进行梳理,便于市民查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发布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经济指标以及经济分析等统计信息,并编印统计月报、年度经济发展概况等进行发放,方便各类服务对象查阅。按照《办法》要求和市政府精神,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及时将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积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健全并正常运行。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配备一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该项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积极保障信息公开经费投入,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其中统计业务经费(包括统计资料小册子编印、统计资料汇编等项目经费)安排5万元。配备计算机用于信息公开录入,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有:宣传栏、LED显示屏、网站等,其中网站主要靠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暂无自建网站对外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统计信息18条,共计18条。

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法规文件2条、部门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统计信息163条、重点领域1条、人事信息2条、工作动态1条、财政资金5条、其他信息4条,共计183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设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3.其他辅助方式。如《吴航乡情》等报刊,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完善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今年我局没有此类信息公开。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情况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今年我局没有此类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历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件,其中“网络申请数”为1件,“当面申请数”为0,“传真申请数”为0,“信函申请数”为0。主要涉及内容为《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站答复申请人。已答复1件,其中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2016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历年累计收费金额0元,减免金额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认真加强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办理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2.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全面深入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3.认真接受公众、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加强和改进薄弱环节,提升工作实效。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表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

18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

18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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