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统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17 | 来源:长乐市统计局

  根据统计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政府办《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5]4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本报告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乐市统计局联系(地址:长乐市政府大院内,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308,传真:0591-28923734)。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长政办〔201549号文要求,对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政府信息格式和内容,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我局目前没有此类信息需要公开。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

  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

  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予以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目前,我局已将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

  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我局已按要求对本局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使信息一目了然,便于市民查找。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详细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3)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按照《办法》要求和市政府精神,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重要政策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我局目前没有此类信息需要公开。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我局目前没有此类信息需要公开。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1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发布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经济指标以及经济分析等统计信息,并编印统计月报、小册子、年度经济发展概况、统计年鉴等进行发放,方便各类服务对象查阅。同时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我局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答疑解惑工作。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我局积极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寻求改进方法。

  4、研究分析本单位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通过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我局今年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按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每个季度及时报送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

  按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目前我局未受到举报。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我局法制办人员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可能面临的法律事项及问题做出相应指导,提高了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配备一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一位领导分管该项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保障。

  (六)保障信息公开经费投入
   
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经费列入年初预算,其中统计业务经费(包括统计资料小册子编印、统计资料汇编等项目经费)安排5万元。除此之外,为保障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每月支付网络维护费280元,全年合计3360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5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6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统计信息55条、部门文件1条、工作动态1条、财政资金2条,共计59条。

  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法规文件2条、部门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统计信息145条、重点领域1条、人事信息2条、工作动态1条、财政资金5条、其他信息4条,共计16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设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3、其他辅助方式

  如《吴航乡情》等报刊,以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5年,我局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本局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部门的工作。2015年,我局政策解读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5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历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件,其中“网络申请数”为1件,“当面申请数”为0,“传真申请数”为0,“信函申请数”为0。主要涉及内容为《2013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站答复申请人。已答复1件,其中 同意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2015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6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

  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和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附表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9

16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9

16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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