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15:14 | 来源: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8〕86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广场南路813号,邮编:350202,电话:0591-28922299)。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8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福州市和长乐区有关决策部署,积极谋划、开拓创新,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与促进商务发展、维护群众权益以及电子政务发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信息公开化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化工作水平。 

  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及时将省、福州市总部经济、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自查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企业创建品牌、物联网产业发展、进出口展会等优惠政策措施及结果信息通过各种形式公开给各企业,引导并组织企业申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在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我局积极加强与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经信委审批处的对接,对权责清单进行及时梳理,并编制办事指南,及时更新部分行政审批项目调整、取消等信息,并对各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等信息进行公开。在物价局的配合下,我局今年对涉企收费继续进行了几轮的清理工作,目前我局无涉企收费项目。 

  在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作信息公开方面,我局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建立区级协调机制,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积极利用政务微信“长乐商务”等平台拓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众监督,基本实现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序深化”。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共计28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共计233条,基本形成了一个较好的信息公开体系,增强了群众对我局的整体认识。同时,我局按照要求,认真规范整理文件,及时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已按规定将档案报送至档案馆存档。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和区财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目前,我局公布了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和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了信息公开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每份公开的文件首先由拟稿人及相应科室负责人把好第一关,将认为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征求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初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做到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各司其职,形成合力,落实到位。真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按章办事,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兼任。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由指定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信息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任,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2018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同时,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信息0条,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0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0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类信息0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2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0条,人事任免类信息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信息27条,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12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类信息0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8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0条,人事任免类信息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区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出台时,组织企业参加政策宣讲会,2018年组织企业参加我局举办的福建省、市外贸政策解读会以及我局和统计局联合举办的惠企政策解读会。2018年度政策解读数量5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8年度我局受理“12345”诉求件22件,涉及问题从汽车报废补贴、加油站审批、招商电话、外国人来华续签、企业如何取得进出口权、集资诈骗、商业综合体建设、轿车报废政策到永荣广场大润发超市开业等问题,我局均及时、认真回复了这些社会关切问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始终将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作为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的重点工作,将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作为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总原则。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1.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补充信息公开经办力量,形成信息公开自查工作机制,查漏补缺,以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内容的具体化、时间的及时化。 

  2.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没有需要另行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8

23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8

23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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