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0:03 |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朝阳中路1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432,电子邮箱:clss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水利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职能、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根据《条例》规定,我们针对薄弱环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共公开政府信息共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财政预算决算21条,行政许可0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1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0条,抢险救灾社会捐助0条,其他5条,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3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历年累计数0条。 

3.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度我局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问题。

4.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信息发布审核,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更新工作,定期做好网站检查,及时处理有关网站的纠错意见,定时更新网站各个专栏,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发布的重要水利政策信息即时转载。认真落实好保密审查程序,对外公布的信息,由信息公开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查,确保无误后进行公开,保障上网信息安全、准确、真实。

5.在平台建设方面。不断探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水利工程建设等各项情况信息,确保发挥正面引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文件解读机制,着眼水利方面有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好水利重点工作政策方案,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传递清晰的政策内涵,提高政策解读实用度,解读不走样,截至2020年12月,我局转发了我局转发了《福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解读、《福建省水库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的政策解读等8条解读信息。同时通过“河长制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5条,其中原创28条,转载17条。

6.在监督保障方面,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较健全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以及保密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自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全面。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机构领导。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局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核审,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有序进展。

2.强化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把政务信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条例》、熟悉《条例》,并组织负责人员进行了信息公开的审批、门户网站使用、公开公示业务知识等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0

 4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

0 

0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00

62773.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以便于服务群众,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优化信息流转程序,严格执行信息工作审批流程、严格网站信息审核发布,不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泄密、错别字等情况,确保信息公开制度能适应新时代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公众提供更加快速、准确、优质的水利信息公开服务。三是坚持以公开促进全局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使全区水利工作更加规范和透明。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勇于学习借鉴,吸取部门单位先进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机关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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