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31 12:20 |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7111号)以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7217号)的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朝阳中路1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432,电子邮箱:clsslj@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7年,水利局深入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按照《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紧紧围绕当前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水利问题,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水利行政审批、部门预决算、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局对于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间等内容,并在网站上公布。

  3、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标准化,细化、明确、规范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审批条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公开。同时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方便办事群众。

  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并细化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5、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实行政府信息网上申请、信函和当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全程跟踪落实,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积极执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今年对公开指南进行自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按规定时限及时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以便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准确、详实、有效。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五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认真、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综合科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较健全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3、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职,暂无其他工作经费投入。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以长乐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依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化。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按时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以便市民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3条,重点领域类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监督检查类信息3,人事任免类信息1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8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财政资金类信息6条,依法行政类信息13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0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监督检查类信息53条,救灾优抚类信息1条,人事信息类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目前,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水利工程建设等各项情况信息。

  3、新闻发布会。我局针对重要项目及时开展新闻发布会,例如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等,通过吴航乡情报及时发布我局重点工作动态。

  4、公共查阅点。档案馆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进行科学解读,及时传达至下属基层单位,并积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我局2017年政策解读数量数0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报纸、电视、网络上群众反映较大的舆情舆论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反馈,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我局2017年受理12345市民诉求件71件,所有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项目

  2017年度及历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1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对申请办理的事项答复一件,部分公开一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及历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充政府信息公开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

15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

15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福州市长乐区水利局

  2017年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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