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以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的要求,由长乐市水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市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水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朝阳中路1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432,电子邮箱:clsslj@163.com)。
一、概述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6年,市水利局深入贯彻执行《条例》和《办法》,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要求,紧紧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水利问题,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水利行政审批、部门预决算、水利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本局信息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局对于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间等内容,并在网站上公布。
3、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标准化,细化、明确、规范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审批条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已公开。同时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方便办事群众。
4、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并细化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中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5、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实行政府信息网上申请、信函和当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全程跟踪落实,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积极执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我局今年对公开指南进行自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按规定时限及时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以便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我局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准确、详实、有效。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五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认真、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综合科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较健全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3、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职,暂无其他工作经费投入。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以长乐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依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化。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按时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以便市民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2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2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财政资金类信息3条,依法行政类信息13条,重点领域类信息8条,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监督检查类信息50条,救灾优抚类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水利工程建设等各项情况信息。
3、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进行科学解读,及时传达至下属基层单位,并积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有效开展舆论引导。我局2016年政策解读数量数0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报纸、电视、网络上群众反映较大的舆情舆论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反馈,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确保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我局2016年受理12345市民诉求件64件,所有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及历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体来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充政府信息公开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23 |
133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3 |
133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长乐市水利局
2017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