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水利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00 | 来源:长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和长政办〔2015〕49号文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长乐市水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水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朝阳中路1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432)。

  

    一、概述
    (一)推进重点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我局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共30项、行政处罚61项。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要求,取消审批项目2项,单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由7个工作日均缩减为6个工作日。同时积极做好市局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制定审批流程和工作制度并及时更新,确保各项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方便办事群众。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我局对于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间等内容,并在网站上公布。

  (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标准化,细化、明确、规范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审批条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将公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截至11月,共办理审批件16件。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并细化“三公”经费公开内容,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目前,我局已对局机关、水土办、莲柄港灌区管理处、海堤管理处、三溪水库管理处的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了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我局在加强保密审核基础上,将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完善《长乐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长乐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

  (3)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配合区数字办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1)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进行科学解读,及时传达至下属基层单位,并积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2)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报纸、电视、网络上群众反映较大的舆情舆论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反馈,确保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以长乐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依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化。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

  实行政府信息网上申请、信函和当面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方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全程跟踪落实,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积极执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

  4、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我局今年对公开指南进行自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按规定时限及时将上一季度统计数据报送,以便准确、及时、全面地掌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时、准确、详实、有效。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

  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

  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和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和监督,认真、及时解决群众举报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配合上级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局综合科为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办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较健全的工作机制,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无工作经费投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6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4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0条,其他类信息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水利工程建设等各项情况信息。

  3、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进行科学解读,及时传达至下属基层单位,并积极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同时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报纸、电视、网络上群众反映较大的舆情舆论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反馈,确保发挥正面引导作用。我局2015年政策解读数量数0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及历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注重学习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和经验,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形式多样,使公开的信息真正方便公众接受和利用,不断提高水利工作服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6

 11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6

 11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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