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水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00 | 来源:长乐区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长政办[2014]54号等文件要求,由长乐市水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水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西洋中路133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432)。

  一、概述

    根据《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努力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为核心,以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提高效能为宗旨,以全力打造法制、透明、高效政府机关为目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由于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发挥保密工作机构的作用,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主动公开业务信息,对能确定可以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逐级申报审核进行公开。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

    积极完成了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省档案馆工作,已将2013年之前的全部档案报送档案馆存档备查;每月及时向市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

    加强信息发布协调、解读和回应工作,对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水利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等相关业务内容及时进行全面解读并公开,使公众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多渠道方便群众咨询,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服务高效优质。2014我局受理行政审批申请24件,办结19件,申请单位正在补充完善材料5件。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全年行政违法案件共立案3,主要涉及运输经营非法堆放的河砂。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为了更好地利用财政资金服务群众,我局积极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其他财政收支信息,完善了财政资金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公众的监督,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今后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并将相关审计工作动态及时公开,让群众了解最新审计动态。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并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项目信息,确保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局2014年共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21条。 

    (五)工作亮点与成效 

    1、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和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工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公开内容更加充实。

    2、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发文7个工作日内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

    3、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6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2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5条,其他类信息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水利工程建设等各项情况信息。

  3.公共查阅点。市档案馆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及历年我局未接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注重学习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和经验,结合本局工作实际情况,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形式多样,使公开的信息真正方便公众接受和利用,不断提高水利工作服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4

8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4

8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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