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水利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00 | 来源:长乐
长水利[2012]10号
 
长乐市水利局2011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长乐市水利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0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水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西洋中路133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432)。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2011年度我局按有关规定,在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局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在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我局行政审批过程可进行网上运作。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局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无依申请公开。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2011年度我局在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务公开栏、档案馆等渠道公开。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我局调整并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和落实日常工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我局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机制。健全完善《服务指南》和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程序、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同时,实行同步审批制度,即在办理文件时,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和公开方式等同时做出决定。保证及时更新信息,并不断探索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0条,其中5条网上发布,均按照规定及时在政府公开栏公布或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9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结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抓思想认识,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各科室、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提高办事效率、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的范围允许的范围内,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注重学习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和经验,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形式多样,使公开的信息真正方便公众接受和利用。三是加强检查督导。积极完成上级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1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0
84
  其中:1、网站公开
5
11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抄送:市政府办、数字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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