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15 | 来源:长乐市审计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市政府办《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以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长乐市审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市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23号,邮编:350299,电话:0591-28922568)

  一、概述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长乐市审计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依法公开了职权运行流程,接受群众的监督,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积极探索多种监督评议方式,进一步拓展热线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我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凡属于职权范围内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都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为扎实推进以审计为重点的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我局对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汇总,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栏及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强制权1项、行政处罚权50项、监督检查权11项。2016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5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他1条。及时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我局按照要求,认真规范整理文件,已将2015年之前的全部档案报送档案馆存档并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市档案馆等报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公布了审计机关2015年度部门决算和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三公”经费以及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由指定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专门负责信息审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四)公开制度建设与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每个公开的文件首先由拟稿人及相应科室负责人把好第一关,将认为可以主动公开的信息征求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信息公开经办人初审后提交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核后公开。同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做到公开前先定密先审查后公开,并签存长乐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表。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或泄密。无工作经费投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务公开的形式,除在固定的公开栏上公示外,还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域网公开政务。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同时,不断充实审计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0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5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1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4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6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0条,财政资金类信息0条,重点领域类信息2条,监督检查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16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无政策解读相关工作。

  (五)回应会关切情况。

  1.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审计系统三级信息发布网、长乐市审计局红页等发布渠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2.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制定《长乐市审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贯彻落实的有关规定,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相关审计的虚假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内页资料整理还不够及时全面。

  (二)改进措施

  1.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配备专职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及时公开更多信息,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

  2.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操作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涉及经济发展、民生民情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并补充调整更新信息条目和具体业务,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0

39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39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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