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审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15 | 来源:长乐审计局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市政府办《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5]49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长乐市审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审计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中路23号,邮编:350299,电话:0591-28922568)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榕政办〔2015〕94号文要求,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根据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长乐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长政办[2012]204号)的内容,我局未承担行政审批或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职能。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长乐市编委办,及时修订、公开市审计局权力清单。针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除依法保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名称、被处罚者信息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内容。2015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

  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根据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长乐市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长政办[2012]204号)的内容,我局未承担行政审批职能。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相关内容。2015年,我局对2014年度部门决算,2015年部门预算以及2015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2015年,我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36个(其中:预算执行审计9个,政府投资审计3个,经济责任审计19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2个,财务收支审计1个,其他审计抽查及调查2个)以及市领导交办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财务收支审计项目2个,积极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署定的2014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福建农村公路世行贷款专项跟踪审计以及省定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等3项任务。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7.52亿元,审计发现部门资金结余较大、内控制度不健全等非金额计量问题87个。提交审计综合报告、信息简报99篇(次),被批示、采用124篇(次),提出审计建议83条,被采纳审计建议63条。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1.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严格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和市政府精神,建立健全公开目录,按照公开目录确定公开范围,凡属于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于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并说明理由。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及时公布审计署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决策措施以及重大规划等内容,及时将审计最新工作动态以及审计信息等相关业务内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三级信息发布网等媒介公开,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审计部门的工作。

  (3)发挥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设立对内政务公开栏、对外政务公开栏,通过对公开内容的判定,在规定时间张贴在所属公开栏,同时不断维护审计系统三级信息发布网、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宣传平台,并设立了长乐市审计局红页,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大宣传范围。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福州市、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订我局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热线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4)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局的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机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并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同时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截至2015年11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其他1条。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认真总结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撰写《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及时上报政府办信息科并及时公开。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做到公开前先定密先审查后公开,并签存长乐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表。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或泄密。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长乐市审计局政务公开举报调查制度》,收到举报及时予以调查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针对信息公开情况,规范审计工作章程,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审计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和专业管理技能。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科工作职责,配备兼职人员1人。当前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局将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兼职人员工作能力,及时、完整公开政府信息。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我局目前政务公开工作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3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4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财政资金类信息0条,重点领域类信息0条,监督检查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1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0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5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5条,财政资金类信息0条,重点领域类信息2条,监督检查类信息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其他类信息15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无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政策解读数为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内页资料整理还不够及时全面;

  (二)改进措施 

  1.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配备专职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及时公开更多信息,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 。  

  2.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知晓度与参与率。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

  3.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操作流程。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及时将涉及经济发展、民生民情的信息咨询公开公布,并补充调整更新信息条目和具体业务,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3

 34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3

 34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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