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15:30 | 来源:长乐区司法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长乐区2019年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由长乐区司法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区司法局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路471号政法小区,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按照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序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信息、公共法律服务信息、人民调解信息公开等工作。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

 2.依申请公开方面。 今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0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共3条。主要受理方式均为网络申请,数量居前的申请事项为了解社区矫正相关管理制度。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对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补充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报送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报告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开。


 4.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通过及时对外发布政务信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5.监督保障方面。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 馈回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网站上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 


 (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和部署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司法行政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统筹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二是规范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法治长乐”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向公众发布工作信息,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公告公示、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和知晓度,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加强工作培训。通过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办理能力,提升规范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水平,确保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合法性,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

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2.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二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当前司法行政工作的热点难点充分结合起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三是加强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开展系统性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