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司法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4 | 来源:长乐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1454号)要求,由长乐市司法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司法局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路471号政法小区,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3)。

  一、概述

 

  按照上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全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福州市及本市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考核等配套制度,规范和明确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办理程序、公开形式等,强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障。二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发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市政府规定时限在长乐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确保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一是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市档案馆工作;二是及时向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继续增强政策透明度并加强决策公开及解读。一是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发布制度。二是通过即时的信息公开使公众全面、及时理解新的政策,保障政策发布的实效,促进政策的推进落实,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的更新补充,使公众进一步了解有关政策,多渠道方便公众办事查询。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版面的信息建设,完善长乐普法依法治理网站和长乐市公证处网站功能,深化政府信息、法律服务信息、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公开,定人定时负责网站的日常监管、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表格等,并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方便公众查询。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梳理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对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行为准则、三告知、社会承诺、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结果等内容的公开。确保行政执法报送平台信息准确及时。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处罚信息。

  (四)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数及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以及“公共财政拨款支出使用情况等信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1.继续完善制度,做好基础工作。今年来,我局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印发《长乐市司法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经办提出拟公开信息的报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阅批后发布相关信息。

  2.完善机构队伍建设。为认真贯彻《条例》精神,确保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门指定了一个科室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以《条例》及相关文件为重点,通过会议学习、工作交流以及日常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

  3.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充实和深化公开内容,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长乐市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紧紧围绕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重点推进了司法行政领域及决策信息的网上公开。此外,我局还主动通过政务公开栏、档案馆、图书馆等渠道公开,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通过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仅有兼职1名。二是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的界限还没有弄清楚,实施难度较大。

  今后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积极协调,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

4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

4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司法局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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