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司[2011]4号
长乐市司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要求,由长乐市司法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司法局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路471号政法小区,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3)。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2010年度我局按有关规定,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无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无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无依申请公开。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2010年度我局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主动公开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档案馆、图书馆等渠道公开。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制度,成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经办提出拟公开信息的报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阅批后发布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仅有兼职1名。二是信息公开操作水平仍需提高,上传的文件信息不够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不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附表: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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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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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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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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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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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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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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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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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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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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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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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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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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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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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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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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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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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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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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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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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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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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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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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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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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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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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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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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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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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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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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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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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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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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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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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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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抄送:市政府办、效能办、监察局、档案局、数字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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