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19 |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解放路25号旧法院内,邮编:350200,电话:0591-28813573)。

  一、概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长乐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及时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今年,根据市审改办的要求,我局参照福州市人社局权力清单,对本单位的权力事项进行了梳理,梳理编制并公布146项行政权力清单和219项责任清单。同时,及时对接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取消、下放项目不断完善充实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今年,我局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度着手,不断推进全系统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现已完成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乐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长乐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长乐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长乐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长乐市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管理中心2014年度决算和2015年度预算的信息公开。

  3、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今年我局加大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城乡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政策、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等信息公开。先后公开了《关于同意变更"长乐市医药公司第一医药商店"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的批复》、《关于印发<2015年长乐市开展服务企业用工"春风行动"系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同意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乐广场路分店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关于同意变更"长乐惠民药店"6家定点零售药店信息的批复》、《关于开展2015年度福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健康体检定点医疗机构增设工作的通知》等多条涉及社会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扩大了社会对社会保障类信息的知晓度。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今年,由于机构改革,市政府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公务员局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整合合并。我局根据合并后信息公开目录中新增的人事信息栏目进行熟悉了解,及时开展人事信息的信息公开工作。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今年来,我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一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发布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情况、分析信息发布工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信息公开。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社会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分析公布。三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录信息公开。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录情况的公示,确保招录信息能及时准确公开。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我局以长乐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依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化。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今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具体的操作流程,针对群众在网上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需求,予以告知答复。今年,我局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方式申请,主要涉及长乐市被征地农民能享受到的保障政策,现已答复。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了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机制和网站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操作流程和保密审查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好,或不按制度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我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途径,由各科、基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配合报送,局办公室具体汇总协调,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

  2、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将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目。组织市公安、司法、园林、农机站等单位20人参加福州市政府系统公务员第四期初任培训。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5年度我局工作经费投入零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0条,重点领域类信息9条,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监督检查类信息0条,人事信息类信息23其他类信息1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法规文件类信息4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财政资金类信息9条,重点领域类信息3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6条,人事信息类信息23其他类信息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在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时,坚持“以解读为原则、不解读为例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有关政务信息,以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我局政策解读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5年度我局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份通过网上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为被征地农民能享受到的保障政策 。历年累计1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份通过网上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为被征地农民能享受到的保障政策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51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1件。历年累计1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历年来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历年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长期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实,尤其是要列入各科室的业务工作范畴中,做到人人有责,确保公开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通过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监督和关注,推动人社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8

14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8

14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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