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8 14:59 |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7号楼3层,邮编:350207,电话:0591-28922127)。

一、总体情况

(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条,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9条。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条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3条。

2)依申请公开

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2024年度我局新收到依申请6件,其中网络申请6件。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4年依申请办结6件,其中不予公开数1件,无法提供数2件,不予处理数3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配合司法部门,对涉及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有显著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标识,及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有序、精准,2024年共梳理2件,保留2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梳理7件,保留7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所有信息审核发布前,各相关责任科室对拟发布信息依法依规提出公开申请,责任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定密责任人进行保密审查。主动公开的信息文件由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保存,制定信息公开交接文据,定期报送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存档汇总。

4)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继续挖掘信息公开渠道,保持与各级新闻媒介互联互通。结合本单位涉农领域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调整并更新栏目设置,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5)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管理,坚持线上线下常态化监测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文件实行分级审核,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监测,梳理是否存在信息表述错误,并通过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平台同步采集。通过绩效考核和问题监测等,着力提升信息公开和依申请答复质量。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助力信息提档扩面。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局依托本级政府网站,扩充公开从项目启动到项目验收并下达资金全过程涉农领域、乡村振兴和扶贫领域等惠民惠农项目,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

2.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紧紧围绕涉农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息工作,加大信息解读力度,回应社会关切。今年主要领导参与完成《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线访谈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提升,涉农领域和乡村振兴领域信息覆盖面逐步扩大,总体态势良好,但对标上级要求及机构职能扩充等多种因素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不够,文件未体现公开属性等,下一步我局将针对下一年重点工作,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力度,强化涉农、涉渔等内容公开的针对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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