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22]70号)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7号楼3层,邮编:350207,电话:0591-28922127)。
一、总体情况
(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6条。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条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4条。
(2)依申请公开
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2022年度我局新收到依申请10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申请6件。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依申请办结10件(含2021年结转1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不予公开答复数1件,无法提供答复数7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及公开效果等,各相关责任科室科学把握公开方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提出公开申请,责任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定密责任人进行保密审查。
我局严格按照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并组织法律顾问进行论证,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等违法违规情况产生。今年以来由我局牵头起草,区政府颁发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通过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
(4)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不断拓展形式多样的公开渠道,坚持以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发布阵地,实时更新维护好各信息发布栏目工作;完善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做到线上线下协调联动。
(5)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和答复质量,我局依托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平台定期采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管理,同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核查信息质量,确保上网信息质量过硬;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不定期对公开的信息监督审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立整立改,切实提升信息公开成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提升服务水平,在人民政府网指定栏目规范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联系方式等信息。图书馆、档案馆、政务公开栏设立查阅点,方便社会公众线下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文件。
2.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以制度为导向,强化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梳理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动态更新本单位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权力配置”栏目公开,方便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
3.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修订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订以经办审查、文件产生部门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定密责任人审查的保密审查流程。凡属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均依法依规如实填写保密审查表,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文件规范公开。
4.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按照有关规定,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满足不同应用场景公开需求。
5.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持续加大惠农涉农补贴政策公开力度,拓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制定出台《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关于印发<长乐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第二批)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各类相关涉农补贴政策指南,并在规定时限内汇总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实际发放结果,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福州惠民资金网、村务公开栏等平台同步对外公开,便于群众及时获取政策信息,同时发布政策咨询电话和现场咨询地址,第一时间答疑解惑。
6.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基于群众文化程度和社会经验的差异,避免对发布的信息误解误读,根据“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认真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同时,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对所有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经严格审批、审查程序,采用文字、图片等形式多样的解读方式做好政策引导工作,回应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今年以来,共发布政策解读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由于业务职能不断扩展,特别是群众关注度高的难点有待进一步完善规范。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当前“三农”工作重点难点,有的放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依法依规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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