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0:35 |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政办[2021]77号)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7号楼3层,邮编:350207,电话:0591-28922127)。

一、总体情况

(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条,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6条。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范区域规范相关政策4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3条。

2)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0件,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19件,未办结1件,未超期。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所有信息发布前,各相关责任科室对拟发布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公开申请,责任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定密责任人进行保密审查。主动公开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公开保存,并同步报送区档案馆和图书馆,便于公众查阅。

4)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继续拓展农业农村信息发布渠道,始终坚持以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发布阵地,保持与各类新闻媒介互联互通,同时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专题专栏,实时更新维护信息发布解读工作。

5)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信息公开保质保量,我局指定信息公开人员定期通过福州市电子监察系统实时采集信息公开情况,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绩效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不定期对公开的信息监督审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督促相关科室(中心)立整立改,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成效。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今年以来,我局继续通过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全面公开农业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并同步链接到长乐区人民政府公开专栏,新增公开乡村振兴试点示范项目资金、促进粮食生产的八条措施(双季稻种植补助、再生稻种植补助、抛荒撂荒耕地种植粮食补助、新流转耕地改种水稻补助),扩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公开覆盖面,持续提升群众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的知晓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围绕“六稳”“六保”任务重点工作,聚焦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福祉等方面,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采用多元化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精准发布并同步解读。

3、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部门运用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进行全面、深入解读。今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坚持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召开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振兴战略新闻发布会一场,主动回应群众关切。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我局及时跟踪省、市扶贫领域和涉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出台和调整完善情况并同步更新完善,同时对标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目录要求,精准发布相关领域的政策、执行过程和结果信息等。今年以来,我局扶贫领域已公开16条,涉农领域已公开65条。

5、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制度,畅通线上线下公开申请渠道,指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受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答复文书格式通过网络、信函等方式回复申请人。同时积极参与区级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增强答复针对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信息公开领域有待进一步巩固拓展提升;2.平台上依申请公开件答复内容和方式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1.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和当前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拓展惠民惠农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组织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专题培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有效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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