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09 09:49 |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数据,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进城路475号公安局2号楼11层。邮编:350200,电话:0591-6210995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加强主动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扎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覆盖面、参与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实际,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历年累计公开1910条。202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办理行政许可类信息32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26条,抢险救灾社会捐助35条,其他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公开工作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且在公开时限内及时发布、公开,有效提高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严格落实“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加强审核工作动态类信息编辑、报送、发布等环节,做到发布前由经办、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级审核,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依托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并做好民政版块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更加全面、精准、有效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动态。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定期监督整改,主动梳理各类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更新制度文件,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六)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修订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方面的办事指南、申请流程,让群众从“指尖”上了解政策,争取让群众“少跑一趟”。二是推进新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高龄老人救助、补贴信息,发布临时救助人员、金额等结果公示,确保惠民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政策互动交流,以通俗易懂的问答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地完成,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形式助学不够丰富,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图文形式应用较少,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有待进一步发挥,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025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聚焦政策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内涵,提升政策知晓度,更好发挥政策效应。二是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完善政策发布机制。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创新意识,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四是积极运用图文形式对复杂政策进行解读,提高信息的可读性和易理解性。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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