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6:52 |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进城路475号公安局2号楼11层。邮编:350200,电话:0591-62109958)。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遵循“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开政府信息共142条。其中:行政许可52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36条,抢险救灾社会捐助36条,其18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72条。 

    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条,均依法按时答复,并全部同步录入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 

    3、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21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问题。 

    4.加强平台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网站管理,积极向政府门户网站推送信息,特别是加强社会救助与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推送。 

    5.加强监督管理。严把内容审核关,杜绝不良信息上网;严把整改关,积极整改死链错链、错别字等;同时确保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把好主动公开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基本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条例》精神与要求,立足于本单位工作实际,落实工作要点,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公开临时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民政专项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公开需求。 

    (2)主要亮点和成效。完善各项救助保障制度,兜住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持续认真做好民政各类补助金救助金发放工作。 

    (3)公开任务落实情况。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专款专用的财政性资金等信息,共公开社会福利信息36条、社会救助信息36条。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我局积极维护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栏建设,重点负责26个试点领域中的“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栏目建设,共发布社会救助信息46条,养老服务信息33条,做到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对政务信息实行了及时、有效地公开,但工作中仍存在公开时限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充实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适时调整公开项目。进一步梳理民政局职能职责,加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及时、有效。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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