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4 | 来源:长乐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以及《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政办[2016]178号)的要求,我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1月1日至2016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政法小区公安局2号楼11-13层,邮编:350200,电话:0591-62109958)。

  一、概述

  2016年,市民政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市政府办《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6]85号)要求,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以服务民生经济保障群众利益为重点,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民政局工作亮点与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市民政局“一服务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科室和主要负责人专门负责日常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群众了解、监督民政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二是继续抓好救灾救济工作。积极做好城乡低保、五保等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督促乡镇(街道)做好辖区内避灾点的建设管理工作做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和迎检以及福州市“救急难”试点工作三是继续完善优抚安置工作。做好优抚信息系统更新工作;做好参战人员帮扶工作。对于参战老兵生活困难尽量给予帮助解决,同时经常性约谈一些参战退役人员代表,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和有关诉求,努力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在八一、国庆、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力以赴通过各方面渠道了解参战老兵动态,及时跟踪落实,并将信息通报给所属乡镇,协助做好维稳工作。四是强婚姻登记的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处是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窗口。下阶段,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切实抓好婚姻登记的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不断强化软、硬件设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下放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年度检查,及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对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的财务审计;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检查,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财务审计;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名称的监督检查;及时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进一步完善咨询投诉渠道,保证查询有据、投诉有门、监管有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目前,我局已对局机关、市精神病院、市军休所、市光荣院福利院、市殡仪馆、市殡葬管理所2016年预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细化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其中,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加大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一旦有灾情发生,及时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民政信息主动公开建设,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继续做好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中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对民政领域的信息动态进行公开,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1、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现有我局专配备专职人员,并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及时公开更多信息。

  2、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任,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3、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clq.fuzhou.gov.cn/)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2016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5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8条,重点领域信息2条,监督检查信息8条,扶贫救灾信息56条,财政资金25条,公益事业11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5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行政许可类信息78条,财政资金86条,重点项目与领域信息19条,应急管理信息1条,监督检查信息25条,公益事业29条,扶贫救灾信息265条,其他1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clq.fuzhou.gov.cn/)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无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政策解读数量0条。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更加符合传播规律的信息发布方式,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网上调查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完善政府网站服务功能,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方便公众查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度及历年来我局没有接到群众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来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更新维护,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如下: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5

56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5

56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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