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4 | 来源:长乐市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市政府办《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5]49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由长乐市民政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政法小区公安局2号楼11层,邮编:350200,电话:0591-62109958)。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榕政办〔201594号文要求,现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1、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自今年8月份起,我市民政部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取消了社会团体筹备审批环节。从今年10月初起,从福州市民政局承接下放由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

  2、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信息公开。我局会积极配合长乐市编委办,提供本部门权力清单,便于统一公开。

  3、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目前我局有18项行政审批项目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公开程序均按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及时依法公开,该审批项目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截至12月,共办理结婚登记7924对,办理离婚登记1366对,办理收养登记14件;共办理社团成立8家、变更4家,民办非企业成立4家、变更6家备案1家。完成了对我市社会组织的年度检查和社会组织评估,参检率和参评率均超过85%。。。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相关内容,加强“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公开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信息。目前,我局已对局机关、市精神病院、市军休所、市光荣院福利院、市殡仪馆、市殡葬管理所的2014年决算和2015年预算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审计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1.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我局积极将社会救助信息进行公开。及时将我市城乡低保、受灾人员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安置等审批办理结果在长乐市门户网依法进行公开,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截止到11月,在长乐门户网公开救灾优抚信息53条,其中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8条、医疗救助4条、临时救助14条,优抚安置信息7条,其他19条。

  2.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按照要求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做到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审批收费六个标准化,细化、明确、规范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审批条件。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年检均入住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并按规定录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中,全程接受各级效能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同时将相关材料积极报备综合科,汇总至我局内部的政务公开使用。目前所有审批审核手续均可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络查询,并能了解办理结果。

  3.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

  目前我局相关业务无涉及前置审批业务。

  4.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我局依据依据民政部发布《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制定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意见,不断推进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做好公开目录,按照公开内容确定公开范围,并按照《办法》要求和市政府精神,凡属于行政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对于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截至201512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2条:其中法律法规3条,财政资金15,依法行政信息35条,救灾优抚信息53条,监督检查信息1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21条。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对本局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财政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及时将财政信息等相关业务内容及财政最新动态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财政部门的工作。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一是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二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三是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2、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

  3、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4、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为确保政务主动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制订我局政务主动依申请公开制度。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局的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

  2、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机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并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3、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

  4、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或泄密。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

  6、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收到举报及时予以调查处理。

  7、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针对信用信息公开情况,规范财政工作流程,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财政机关负责人及全体财政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知识水平和专业管理技能。建立健全财政系统信用建设测评制度,不断促使适应形势发展提高自身能力。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现有我局机关无专职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尽可能配备专职人员,并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及时公开更多信息。

  (六)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任,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七)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2014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2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35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3条,财政资金1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公益事业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其他5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0条,财政资金61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7条,公益事业1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210条,财政资金61,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8条,其他1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无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政策解读数量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接到群众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认识未到位。

  (二)改进情况

  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更新维护,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如下: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2

42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2

42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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